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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建议》(第7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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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维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好。为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营口市大气重污染区域突出问题攻坚整改责任落实清单》、《营口市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营口市2020年10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计划》、《营口市2020年10吨以上工业燃煤锅炉拆除计划》等一系列方案,来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截至5月底,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11天,同比去年增加3天,达标率73%。

一、生态环境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推进重点区域及工业企业整治工作

1.加强主城区重污染区域问题整治。一是强化散煤治理。对重污染区域及周边3个县(市)区6个城郊村实施居民“煤改电”、搬迁改造及散煤治理工程,预计10月底前完成。站前区在前期已完成2000户居民搬迁和2000户居民环保炉具+清洁煤治理的基础上,今年再投入400万,对200户居民率先实施“煤改电”试点改造,对其余居民按计划实施搬迁,第一批拟搬迁400户。涉及大石桥市、老边区4027户散煤治理工程有序推进。二是强力整治区域内存在小浴柜加工等“散乱污”企业、烧烤店油烟、垃圾焚烧等污染问题。区域内排查确定整治企业5家,均已下达整改通知,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实现动态清零。三是加强工业源排放监管和企业升级改造。强化管控区域内5家废气排放企业,营口热电二分公司、春城银珠热电正在加速推进提标改造,预计10月底前完工。四是开展道路扬尘及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强化联动,在重点路段禁限行重型车辆;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庄西线改线段(沈营线至旱河桥)新建公路等前期工作正在扎实推进;裸露土地绿地覆盖、破损路面修补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2. 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为减少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我市2020年制定印发《营口市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力争主要污染设施于2022年完成改造,按照省要求提前3年完成。目前五矿中板、鲅鱼圈鞍钢等企业按照计划有序推进。

3. 开展10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制定印发《营口市2020年10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计划》、《营口市2020年10吨以上工业燃煤锅炉拆除计划》。目前各企业已完成提标改造方案,预计可于10月底前完成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

4. 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印发了《营口市“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目前已确定列入整治清单的“散、乱、污”企业共25家,目前完成整治1家,其余年底前完成整治。并对“散、乱、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动态清单,加强巡查,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和新建“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清零。

5.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全年截至目前共启动4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各县区及市直部门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限产、停产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削峰减值”。

6. 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2019年全地区查处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26家,罚款410.2万元,包括有组织超标排放22家,罚款300.2万元;无组织超标排放4家,罚款110万元。抽查抽测燃煤锅炉企业。全地区有20吨以上在用非电燃煤锅炉64台,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及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联网;涉及企业26家,均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全市立案处罚超标排放企业3家,罚款90.2万元。开展工业企业料场堆场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全地区检查企业约370家次,查处未按规定苫盖等案件30件,罚款67.27万元。

二、市住建局强力推进扬尘污染管控及各类焚烧整治工作。

1.主城区街路全面实行湿扫。根据天气情况及早启用湿扫车辆清扫路面防止路面扬尘情况发生。每年于3月初开始对全市49条街路进行湿扫作业,进入夏季加强湿扫力度,对重点街路进行两次湿扫作业对有效的降低我市大气污染情况。

2.城市裸露土地覆盖。我局负责主城区内46条市管路、7个公园、6个广场和民兴河景观带、兰旗大街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总面积287.09公顷。为降低大气污染,提高城市绿地景观效果,截至目前,共覆盖裸露土地23.67公顷,有效控制了裸露土地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现象。

3.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对市本级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按照“六个100%”标准逐项检查落实。根据施工现场扬尘措施落实情况的不同,采取“新开达标、不足整改、优秀拔高”的工作策略,确保每一项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达标。

4.对主城区砂石料场进行严格监管,物料必须实行软覆盖,防治大风天气扬尘污染。

5.严禁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祭祀物品。尤其在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集中祭祀时段,制定统一部署方案,对全市主要街路口进行定点值守和管控。

6.严控烧烤油烟排放。建立环保夜巡问题立行立改工作微信群,专门针对环保问题,尤其是夜间烧烤油烟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全力保障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大石桥政府强力推进镁质耐火材料整治工作。

1. 宣贯新标准,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大石桥市严格落实《辽宁省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了营口市镁制品企业提标改造推进会,会议旨在深入贯彻“新标准”,进一步提高大石桥市镁制品污染治理水平,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及全市耐材企业代表约300余人参加,组织企业和治理厂家进行经验交流。为更好推进镁制品企业提标改造工作,2019年6月20日,大石桥市组织12家镁制品企业、8家治理厂家,在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召开镁产业治理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

2. 制定方案,推进对标整治

全力开展镁制品行业集中整治,持续推进镁制品企业对标整治。聘请辽宁天益达环保公司作为大石桥市的“环保管家”,为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专业服务。同时制定印发《大石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大石桥市镁砂竖窑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通知》等多个方案。目前,全市镁制品企业监测达标出具报告的355家,正在组织监测10家,停产整改75家,关停94家。

3. 严厉打击,开展违法企业专项行动

2018年,大石桥市共关停关闭违规违法企业639家,其中已完成补办相关手续的企业有10家,由市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企业有73家,长期停产和废业的企业有47家。通过巡查发现私自复产的企业有42家,现已实施断电关停。2019年至今,大石桥市镁制品处罚案件58起,其中移送公安6起,行政拘留9人。下一步,大石桥市将进一步对已关停关闭的企业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死灰复燃的行为,将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4. 依靠创新举措,推进综合整治

为了加强环境监管,在全省率先对镁制品企业安装了工况法在线监测设备。截至2019年底,共有244家企业安装461套工况法传感器。目前监控效果理想,达到了预期目的,提高了监管效率,实现了环境监管模式的创新,并且有效的打击了大石桥市环境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强对镁制品行业企业监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镁制品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截至2019年底,全市已有24家企业安装38套监控设备。

下一步,大石桥市将按照《营口市镁产业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实施计划(2018—2025年)》确定的工作目标,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以南楼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系统(工况法传感器、高清摄像头、在线监测技术手段)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

二是加强对已列入关停企业名单中的违法镁制品企业的监管、巡查,确保关得住,不再出现关停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情况。

三是通过聘请的第三方“环保管家”对镁质耐火材料企业现场核查、复核监测工作,确保在产镁制品企业达到辽宁省地方排放标准。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接下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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