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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更好服务营口发展的建议》(第160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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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更好服务营口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十分中肯,结合建议,市教育局牵头,市人社局、市科学局配合,将以“问题导向”为指引,加大改革力度,更好服务营口发展。

一、弘扬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统一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报纸、电台、活动等载体,面向企业、社区、学校、社会大力宣传职业教育优势政策、工匠精神,传播“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时代风尚,营造全社会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市教育局统一搭建“校企联盟平台”、“招生宣传平台”,市人社局搭建“就业信息共享平台”,市科技局搭建“产学研融合发展”平台,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二)培育优秀工匠。激励企业一线职工技能成才,传承工匠精神,开展在全市范围内的“辽宁工匠”推荐工作,2019年我市有3名优秀高技能人才入选第二批“辽宁工匠”,目前我市企业已有6名“辽宁工匠”,并得到每人10万元的生活补贴,为企业增加新动能,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三)加强技能培训平台建设。推动企业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传承技艺和技能展示交流,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在企业建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我市共有5所技能大师工作站,其中2个企业被评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并给予建站补助资金10万元。技能大师工作站项目的开展,为企业的科技研发、技术革新、师带徒等方面创造了企业价值,实现企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依托营口新闻传媒中心,通过新旧媒体在线上和线下进行长期全面宣传职业教育,转变“重文轻技”的传统观念,

二、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

(一)实施专业群发展模式,提升产业对接契合度。2018年,市教育局加大专业布局结构调整力度,对接《营口市产业升级发展和招商引资指引》以及营口用工需求情况,构建与营口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专业结构。2019年,依托院校骨干专业,统筹建设装备制造、物流服务、港口经济等专业群25个,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积极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结构培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不断深化。市教育局连续两届召开全市校企联盟大会,依托全省高校资源,搭建服务我市产业转型、企业发展的平台,促进校企共同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解决企业发展实际问题23项,新增校企合作项目16个,建设“现代学徒制”“冠名班”“订单培养”等班级72个。市农业工程学校被认定为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对接临港经济新建的兴港船员培训中心通过交通部审批。

(三)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成效。启动“优秀校长培养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党员名师工程培养计划”,对标江苏、山东、沈阳等职业教育先进省市,组织开展校长跟岗学习、双元教师资格培训、信息化能力提升等活动,着力建设符合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师资队伍。“十三五”期间,获得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项12项,获奖等级和数量连续两届位居全省第三位;3名教师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创建省级专业名师工作室1个;69项课程设计获得省级信息化大赛奖项。

(四)国际交流初见成效。出台《关于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 推动教育国际化的工作实施方案》,支持职业教育国际化交流,培养国际通用技术技能人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自贸区营口片区重点项目。对接德国工商大会、同济大学双元制研究所、德资玛丽蒂姆酒店等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发校本双元制专业教材,培养国际通用人才60余人,30余获得德国“AHK”证书。同太仓市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开展的“国家级开发区双元制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已上报至商务部立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教育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求,积极争取“3+4”中职至本科分段培养、“3+2”中职至高职分段培养等培养模式的招生计划,吸引更多的外地生源来营就读就业。加快推进市级产教融合20个重点建设项目,培育后续项目,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明确部门责任,监督企业落实职业教育主体责任和义务,构建双主体育人机制。

三、创新办学模式,激发办学活力

2019年,市政府出台《营口市推进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实施意见》(营政办发【2019】3号),提出七项措施,七条政策,重点支持市级20个建设项目,其中:营口市信息技术学校影像与影视技术混合所有制专业被认定为国家级“1+X”证书制度试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允许试点院校(或专业)将办学要素整合成若干股份,各方按一定比例持股并约定享受相应收益。可按照规定成立社会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企业法人,两项政策为省内首次提出。

同时,我市认真落实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财政政策,符合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执行公办职业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的职业学校享受包括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政府性职业教育资金的财政支持政策,同时依法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引导各方面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出台的鼓励政策,创新办学模式,打造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总结经验。

 

 

营口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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