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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加强我市县区园区科技管理机构建设的建议》(第4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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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本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县区园区科技管理机构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营口市下辖县区园区科技管理机构现状

近几年,营口市高新技术产业持续较快增长、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完善、产学研合作水平较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的引领支撑作用起来越显著。这些科技成效的取得是全市科技管理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

营口市各县区、园区科技管理机构情况见下表:

      机构情况

下辖县区园区

科技管理部门情况

人员情况

公车

情况

下乡补贴情况

编制

实际

鲅鱼圈区

含在工信局内

3

盖州市

独立的科技局

9

9

大石桥市

独立的科技局

11

11

1

老边区

独立的科技局

6

6

站前区

独立的科技局

3

2

西市区

独立的科技局

3

3

营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和自贸区联合

6

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含在企业服务局

1

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

含在经济发展局

2

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

含在经济发展局

1

辽河经济开发区

含在经济发展局

2

1

二、我区科技管理机构建设情况

2019年随着机构改革开展,我区科技职能并入工信局,在工信局挂科技局牌子,承担全区科技职能。随职能一同借调原来从事科技工作人员3名(2名业务人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2020年1名从事科技工作的借调人员调离,工信局克服困难,将工信工作的优秀骨干人员中调整充实到了科技岗位,目前从事科技方面工作人员有5名,分管局领导1名。目前,无专项科技经费财政预算,下乡补贴。今年区政府从区内其它单位调剂1台车辆用于工信和科技工作。

目前,我区正在研究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辽委发〔2020〕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辽政发〔2019〕26号),将对我区相关体制机制进行改革调整,届时将解决我区科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机构、人员、经费、车辆等问题。

三、2019年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鲅鱼圈区工信(科技)局完成了深入110多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送政策到企业,将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全区工业企业帮扶工作机制及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风险“4+1”工作机制。定期组织科技协调推进会。积极组织申报,我区被省科技厅批准成为全省首批6家省级创新型县区建设之一。配合引进国家中青年专家创立“飞才港湾”——营口汇仟支点科技智库,围绕现代物流发展开展科学家沙龙,研究成立产业研究院,推进我区特色产业发展和科技推广;培育高新技术企业7家,组织申报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家;申报新增市级研发中心2家、省级产业专业技术平台1家;组织6家企业申报2020年度辽宁省重大科技需求项目7个,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辽宁)拟支持项目3个,辽宁省科技发展规划布局项目1个;组织参加省市创业创新大赛,获得市级优秀奖2家,省级比赛二等奖2家,并入围参加中国创业大赛总决赛;征集新增高新技术产品10项,全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预计实现150亿元;推进产学研结合,实现科技成果转化9件;落实科技奖励政策,为5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资金100万元;2家企业申报2018年R&D费用奖励资金50万元。1家企业申报绿色工厂建设奖励资金200万元。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

2020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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