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营口市委员会:
您单位提出的《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投融资服务体系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营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企业投融资发展,以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资本市场政策实施,加快改变企业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不平衡格局,加速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具体包括:
一、 加快直接融资,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情况
(一)2018年初,经市政府工作调整,我市重新成立了“营口市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落在我局。由分管金融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各县(市)区为分领域工作组,分别为所在区(市)县开展推进企业上市服务工作。目前,我市共有主板上市企业2户,在省证监局备案辅导的企业3户;近期正准备向国家证监会报材料的企业2户;通过并购进入资本市场企业5户;新三板累计挂牌企业10户;辽股交挂牌95户。近年来,通过积极走访宣传、调研指导、培训路演、帮扶协调等,报省拟上市重点后备企业11户,纳入市拟上市跟踪服务企业12户,将逐步培育更多优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虽然我市上市工作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但已经初步营造相对充足的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储备,正努力推动阶梯式企业上市步伐。
(二)按照国家新《证券法》的修订及实施科创板注册制的成功实践,以及近期新推出的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新三板精选层等一系列制度改革和创新的不断推行,根据辽宁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19]29号)等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在本年初下发的《营口市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星火计划和新政十条”》营政办发[2020]2号文件,为落实好这些文件精神,让进一步让企业明确上市补助标准、目标与规则、提高积极性和上市信心、抓住新机遇和最佳发展的“窗口期”,开拓营口市上市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拓宽我市企业走向发展直接融资道路,综合施策、区县联动、结合我市企业经济实际,利用当前改革契机与市场化机制的有机结合,用好用足上市工作扶持政策,计划至2025年,我市上市企业数量在2020年基础上力争再翻倍,争取达到6家。
二、拓宽间接融资渠道,加快推动营口市“金小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
(一)为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繁等问题,我市构建并运营了“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企业”等四方联动的营口市“金小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该平台依托政务大数据的整合与应用,结合专业化风险模型测算,极大提升我市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2018年9月,平台撮合服务功能上线运行,2019年4月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自贸区营口片区完成注册。2019年10月成立了以许桂清市长为组长的营口市“金小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平台拟定的16家数据源单位,已落实13家单位数据。预计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税务数据到位后,平台风控模型将能够按照原计划实现功能运转。
未来平台将在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完善平台中银企对接、信用信息、融资担保、股权融资、风险监测五大功能板块,推动银企服务内容双向拓展、时效全面提升。目前,平台注册企业1038家,发布资金需求133项,资金需求145811万元,实现平台放款95567万元,未发生一例违约情况。
(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保证供给、降低成本、特事特办、破解难题
1.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是引导创新金融产品。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发展新型金融,创新发展传统金融,出台了《营口市金融创新奖励办法》《营口市金融工作创新指引》等政策,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创新积极性,结合我市企业实际情况开发新产品、创新金融服务。特别是今年疫情期间,围绕部分企业无抵押物问题,驻营各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二是深化还款方式创新。推动银行开展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降低转贷费等非利息财务成本。三是推广保险代替保证金。积极推进“银保、政保互动”合作机制,鼓励保险机构为民营及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融资增信支持。截至一季度,我市已有人保财险、大地财险、太平洋财险等5家保险公司开办关税保证保险、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和小微企业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等险种,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2.保证供给、降低成本
一季度,全市17家银行为342户企业提供资金支持73.5亿元,其中给予330户中小微企业资金支持53.7亿元。10家银行迅速下调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最低利率下浮100BP;营口银行“营银战疫贷”、建设银行小微快贷、农业银行纳税易贷、工商银行抗疫贷等特色信用产品,累计惠及企业212户,涉及金额2.8亿元。
3.特事特办、破解难题
我局积极协调市内各银行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一企一策、特事特办”为企业纾困解难。营口银行5小时史上最快放款,在无抵押、无担保的情况下,为全省仅有的两家政府规定的84消毒液生产厂家之一——营口宝纯青水科技有限公司发放400万元低成本贷款,用于扩大生产;中行营口分行为大石桥富坤特种炉料有限公司延期并收回再贷款500万元;农业银行营口分行创造“三个一”向营口鸿谊牧业有限公司发放了500万元贷款;隆丰村镇银行主动采取转贷、展期、减免利息等办法,为三户企业解决1500万元的资金难题。
三、担保体系建设开展情况
(一)推动省担保体系相关政策在我市落地。经过积极工作,截至目前,营口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营口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信担保”)3家国资担保机构已入围省再担保体系。
(二)推动国有担保体系改革。针对目前我市多家国资担保机构代偿风险高、不良资产执行难,无法开展新业务等一系列问题,2019年以来,市政府以推动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改革为突破口,在副市长纪朝晖推动下,多次召开关于企信担保的整改工作会议,由市金融发展局提出相关建议,市国资委根据建议起草具体工作方案,市财政局拟出资2000万补充资本金,帮助企信担保解决代偿问题,积极推进该公司全面改革。
(三)有效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该工作是中央财政通过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支持一定数量的试点城市,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试点期限暂定为3年,我省试点城市的奖励标准为3000万元。
通过多方联动,大量工作,我市已于近期成功入选试点城市,预计今年6月奖励资金将拨付至市财政局,届时将利用该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与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合作,以风险补偿担保或比例放大模式为载体,增大金融机构对民营、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信贷支持。
(四)推进省农信担业务在我市展业。近年以来,为有效破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市积极推动与辽宁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已于2019年10月25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出了牧担贷、快易宝以及财政全额贴息,免收担保费的创业宝等产品,支持农业畜牧生产养殖,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等多方面项目。截至2019年末,我市担保业务额为9032万元,累计担保额17179万元。
目前,我市已开展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试点工作,4月15日市金融发展局会同邮储银行营口分行,共同深入盖州市矿洞沟村开展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预计此次贷款额度可达300余万元,市金融发展局将会以此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加以复制推广,持续为乡村振兴做好金融服务。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方向及措施
(一)提升企业股改数量,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储备。一是按照“上市一批、报会一批、辅导一批、培育一批”的工作思路,以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二是深入开展调研,建立“数据库”,精细化打造我市拟上市企业“金种子”库,各县(市)区政府、自贸区管委会与市级相关部门,多轮驱动,多管齐下,分别按属地与行业开展定期排摸,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成长性好的细分龙头企业,列入“金种子”库,常年保持50家以上数量。动态化开展在库企业的信息采集,形成“企业需求清单”,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进行培育和服务。
(二)多渠道引导企业上市挂牌,做好拟上市企业前期帮扶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自贸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区域上市目标和企业实际情况,实施多层次、多渠道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计划。鼓励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上市;鼓励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细分市场龙头企业在创业板、科创板上市;鼓励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初创型、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鼓励业务稳定、经营状况良好暂时不能直接上市的企业积极进行股份制改制,或通过并购方式进入资本市场。建立企业上市帮扶团队,各相关部门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要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鼓励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大力发展债券融资。推动企业多渠道IPO融资的同时,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功能,通过配股、增发、定增等多种方式募集资金,不断做大做强主业。引导新三板挂牌企业以定增方式,实现小额、快速融资。优化对企业募投项目落地服务,及时解决用地、用电、用水、环保容量等实际问题,引导企业将募投项目落在营口辖内。鼓励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集合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债等各类债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为企业发债提供担保、贴息、评估和增信等便利或优惠。
(四)加快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发展。以自贸区金融建设为抓手,大力引入国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支持其在我市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培育发展本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股权基金。支持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参与企业股改、并购、定增等,优化企业股权,增加资金供给,服务实体经济。
营口市金融发展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