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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红带货平台管理的建议》(第18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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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属宁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规范网红带货平台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专人负责,由分管领导具体主抓落实。同时,市商务局也就相关建议内容,做出办理答复,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网络直播带货平台发展基本情况

(一)以顶层设计为先手,全力抢抓“网红经济”风口

目前,我市已组建了新经济业态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东北地级城市首个直播电商三年行动计划,确立了直播主导的“1+8”产业布局,即推动直播电商与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县域经济、商圈、跨境、展会、反向定制、手艺人等深度结合,着力依托“网红经济”这个主渠道,将域内特色资源、产品、服务推向更广阔市场,真正实现“营货出营”。

成立全国首家“网红经济研究院”,对外经贸大学、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等机构的专家、学者先后进驻,凝聚了“网红经济”的智力引领。网红小镇、1861网红电商产业园等10余家直播基地投入使用;全省第一个“网红经济示范基地”在我市挂牌;老边网红小镇成功入选省首批“直播电商示范基地”,“网红经济”呈现蓬勃发展之势。

(二)以资源优势为依托,多向打造“网红经济”场景

目前,我市六个县(市)区全部建成集“网红培养、内容制作、供应链管理、流量转换”于一体的全链条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全域网红、全民直播”新型零售模式。我市依托自贸区、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叠加优势,将网红产业孵化基地、进口商品展示中心、直播带货物流仓储基地整合串联,打造“中国北方网红跨境电商自贸小镇”。截至目前,老边区“网红小镇”、营口1861网红电商产业园、东北网红温泉小镇直播基地已获评省级直播电商基地。围绕辽河老街河口商埠文化、望儿山母爱文化等历久弥新的文化名片,建设10个网红景区、20个网红旅游打卡点,并创新实施“车间生产+网上带货+网红打卡”的钢琴文化产业模式。

(三)以延展价值为关键,创新推进“网红经济”变现

支持本地生产企业融入“网红模式”,重点探索逆向生产,引导东盛实业、中天蚕业等多家企业提供定制化产品、服务,促进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升级。开展了“直播电商+精准扶贫”活动,在“爱在营口·营货出营”直播助农活动中,市、县领导干部现身背书,日均订单超20万单,销售额超500万元,有效拓宽脱贫渠道。

(四)以要素集聚为导向,不断厚植“网红经济”根基

支持中职院校与“网红经济”相关企业深化校企合作,扶持民办培训机构,形成“公开课+定制班+实践教学+定向输送”的人才培育机制,打造“网红经济”人才高地。今年围绕“网红经济”培训千余人次。成立网红食品工业园区,全力探索“红人+供应链”的“网红经济”新版本。

二、存在问题

一是我市直播平台电商行业规模小。近年来,直播平台的高效获客和裂变能力吸引了众多企业加入,直播平台与电商交易的融合程度不断深入,直播平台电商占网络购物市场的比例也不断增加。但我市在该领域所占比例仍然较少,相比江浙一带的区域发展规模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二是一部分MCN机构(多频道网络的产品形态)和主播通过粉丝造假来制造直播间人气火爆的假象,直播过后再陆续退款退货。以此来获取商家的坑位费与佣金分成,侵害了商家的利益,同时又无法找到虚假交易证据,让商家蒙受损失。

三是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维权难度高。消费者可能会在直播间购买到质量低劣的产品,如果维权效率不高,购物体验会大大降低,对于整个直播电商会造成信任危机。目前,我局接到此类诉求零星稀少,但仍然需要引起重视。

三、主要工作做法

1.推动全市直播电商及网红经济进一步发展。5月10日,根据桂清市长、显斌副市长“拿出我市网红经济、直播电商健康发展的举措”批示意见,营口市新经济业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了全市网红经济与电商直播电商座谈会。会上,各成员单位及直播电商负责同志、第一、二批省级电商负责同志和第三批省级直播电商基地负责同志围绕目前现状及下一步发展举措纷纷畅所欲言,献言献策。

营口市新经济业态领导小组将适时出台相关扶持发展政策。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网红经济发展,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为营造有利直播电商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针对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取得便民服务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营口市市场局严格落实免于办理营业执照的扶持政策。对首次轻微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免于行政处罚。

3.着力提升直播带货平台产品质量,持续开展行政指导。3月15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是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的重要部门规章。

3月23日,市场局派人先后走访了中基惠城(辽宁)文化有限传播(天猫合作旗舰店),辽宁人瑞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美团合作)等电商平台企业。指导企业落实《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企业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自身行为、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主动担当社会责任、自觉服务发展大局,共同我市推动平台经济行稳致远、健康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充分发挥直播电商基地要素载体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直播电商基地与供应链融合发展,打造一站式直播电商供应链基地,激发直播电商基地在选品、培训、运营等方面作用。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培育2个县城电商直播基地,建设1个市级重点培育的直播电商示范基地。

2.构建全要素直播生态

鼓励各地构建“人才、场景、渠道”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线下物理空间优势,聚合优质人才、产品、渠道,形成完整的直播及短视频产业生态。以“营口好物”为核心,网罗全国知名网红主播,打造专业活动场景,实现“营口好物”卖全国。

3.组织办好各类主播电商活动

认真总结“爱在营口 营货出营”直播带货活动、商旅联动购物节、首届直播电商节等活动经验,组织开展各类直播电商活动。在全省第二届直播电商节,各县(市)区、园区需完成直播电商销售额分别为:老边区15000万元,西市区2500万元,盖州市2500万元,鲅鱼圈区2000万元,站前区1000万元,大石桥市1000万元。

4.打造直播电商特色产业带

加大与知名直播平台对接力度,围绕全市纺织服装、海产品、水果、乐器等特色产业资源,打造直播电商特色产业带,做大做强产业带直播规模。

5.加强行业主体直播电商内容运营能力培训

面向品牌商、供应商开展直播电商培训,鼓励商家加强直播能力及电商内容运营能力,进一步加大短视频、图文等内容电商运营人才培育力度,补齐行业短板。

6.加强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和自律

推动全市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倡导行业自律,引导主播树立健康正面形象,销售优质产品。引导各直播营销主体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和今年5月1日实行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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