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师磊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
2018年机构改革将发展改革部门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原国土部门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农业农村部门。此次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了农田建设管理体制,农田建设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大,彻底改变了农田建设“五牛下田”“分散管理”的局面。多年来,我市各部门按照总体规划分别组织实施,建设了一大批优质农田。据统计,2011-2021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99.41万亩,占耕地面积比重达56%,提前完成了全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的到2022年,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现有耕地面积的一半左右的目标。尤其2019年农田建设职能划转后,我市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体量,年建设任务分别达到16.42 万亩、 10万亩、9.4万亩,年均财政投资达到1.8亿元左右。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耕地质量和产能明显提升,为实现全市粮食高产稳产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先进市相比、与我们的建设目标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一是建设任务艰巨。按全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22年,全国高标准农田面积要达到10亿亩,约占全国现有耕地面积的一半左右。我市现有耕地面积178万亩,到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99.4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56%,到2025年建设任务需求43万亩,任务艰巨,而且待开发的地块资源条件限制更多,建设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资金配套压力较大。受经济下行和财政收支矛盾压力影响,市县财政支出能力有限,县级财政不但很难拿出财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而且占压资金问题比较突出。全市地方财政每年要拿出1000-2000万元的配套资金,财政压力较大。
二、破解难题,探索创新,全力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我们现在的农田建设工作任务重、挑战大,我们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克服眼前的困难。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已经纳入到国务院30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事项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度考核范围,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地方各级政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负总责,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农田间协调机制,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管理职责,担负起牵头抓总的作用。
(二)科学设计建设内容。我们将在今年9月份之前出台《营口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规划将提出我市经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区域布局等内容,是指导我市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按照“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原则,优先在“两区”、制种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的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实行多项措施综合治理的前提下,按照项目区“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确定具体的工程措施和投入比例。坚持绿色发展,按照“少硬化、不填塘、慎砍树、禁挖山”的要求,因地制宜构建生态沟渠、道路和塘堰湿地系统,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三)严格考核评价。每年底,市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考核工作要求,对各地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对项目推进快、资金拨付及时的项目区给予表扬和管护资金多支持的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县区视情况削减或暂停高标准农田项目,市政府对资金拨付缓慢的相关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也进行了约谈。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各地项目资金拨付率有了一定的提高。我市支持具备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建设高标准农田。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补助基础上,兼顾市县级财政承受能力,筹集投入更多资金。下一步我们将鼓励社会和金融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尝试推进“工程总承包(EPC)”建设模式,提高建设管理效能。
(四)提升土地的高效利用效益。一是推进土地流转。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推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实现农业要素资源合理配置。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成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目前,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已于2020年8月份正式挂牌运行,实现了与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有效对接。大力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水平。二是切实抓好建后管护。我们坚持“建管并重”,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与建设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建立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制度,建立管护经费合理分担机制,明确农田工程设施所有权人,确定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坚决杜绝重建轻管导致“一年建、两年坏、三年变回老模样”的问题发生。2020年我们对全市损毁的灌溉井(房)进行修复和拆除,采取“先建后补”的事后补助方式支持各地开展项目实施,共修复灌溉井(房)15(眼)座,总投资28万元。大石桥市加强项目建后管护,创新引入水利供水集团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后期的“物业式”维修养护新模式,更加有效发挥了项目建后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监督各项目区建后管护制度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主体对水源工程、沟渠、道路、桥涵闸站、林网及输配电等工程进行管护。市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以前建设有修补维护价值的水、电设施及时修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面对新使命新任务,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转变观念,鼓足工作干劲,加深农田建设对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的突出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