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营口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优质农产品深加工动能、促进农业产业化高效有序发展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关系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关系到农民增收,关系到农产品附加值的增长。农产品加工业的高效有序发展是我市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农产品加工业目前发展情况
目前我市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链条基本形成。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70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5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0家,市级龙头企业45家。全市初步形成了以粮油、畜禽、饲料、果蔬、水产5条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其中大米和水果加工企业发展迅速,近年来,依托资源优势,通过大力推广应用农业科学技术,不断地提升管理水平,并多次组织实施了农业部水稻创高产示范区创建项目和万亩良田建设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水稻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前,全市稻米加工企业110多家,涌现出了“鹏昊”、“洪锡”、“禾丰源”等“营口大米”品牌,“鹏昊”牌大米获得省著名商标、辽宁名牌、营口名牌食品和营口名牌产品等称号,营口禾丰源米业有限公司禾丰圆满牌蟹田米荣获第二十一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并进入中国好粮油产品(大米)名录,“营口大米”已成为全国驰名商标。我市依托富的果品资源,兴建起了龙山罐头食品有限公司、通源食品有限公司、辽宁旺运红食品有限公司等以果品加工为主的重点企业。据统计,这些果品加工企业年加工量约在近3.8万吨,主要是苹果、桃、杏、李子、草莓、山楂、樱桃等水果罐头、果蔬脆片和浓缩果汁、葡萄酒、果露酒等系列产品,品种多达40多个,其中旺运红获得省著名商标。生产的“龙山”、“博日”牌水果罐头和旺运红果汁在国内外市场备受青睐 ,出口到美国、加拿大、东南亚及欧洲一些国家和地区,推动全市农产品出口工作的发展。
二、制定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1、奖励当年新晋升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新晋升的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2、扶持小微企业,实行贷款贴息。制定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是扶持小微企业,实行贷款贴息。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上项目,扩大生产和销售,对当年用于固定资产增值、拉动生产和销售贷款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标准按当年国家银行贷款利率执行,贴息额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二是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出口增量给予奖励。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当年出口比上年的增加额给予奖励,每增加1美元奖励0.1元人民币。 三是支持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和基地建设。对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和区域内农产品出口企业标准化建设、可追溯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项目给予补助,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自检自控和可追溯能力。引导和鼓励企业建设省级和国家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对获得省级和国家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区称号的,市政府分别奖励示范区骨干出口企业20万元和50万元。通过政策牵动,达到提高企业产品附加值的目的。
3、建立农产品加工业融资平台(1)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建立银行贷款信用合同。涉农银行应当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信用贷款规模额度,拓宽龙头企业融资渠道,扶持企业发展。(2)建立农产品加工业贷款担保体系。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尽量降低和削减担保费用。
4、加大项目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扶持力度。对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给予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奖励项目建设。
三、产业园区建设
盖州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22年盖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成功通过农业农村部资格评选,成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园以海蜇和葡萄为主导产业,形成海蜇养殖、葡萄种植、科技研发、精深加工、仓储物流全产业链发展格局。2021年,产业园总产值实现79.134亿元,其中主导产业产值达59.3505亿元,带动就业人口5万余人。产业园围绕规模种养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联农带农增收、配套基础设施七个方面,在三年创建期内拟投资建设26个重点项目。
到2024年,产业园形成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生产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技术先进、产业融合发展深入、绿色发展成效显著、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发展格局,构建生产规模化、加工标准化、经营集约化、产品绿色化的现代生产经营体系,发展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平台和农业现代化的强大引擎。
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作为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辽河开发区全年实现主营收入9.37亿元,同比增长8.1%。伴随加工业快速发展,营口市加工业集聚区建设稳步推进,整体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体制机制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辽委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各项配套政策措施,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审管衔接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将权力下放,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困难。制定促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的相关政策,着力解决在政务环境、项目施工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中出现的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不良现象。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环境,通过优惠诚信的政策环境吸引外来投资者,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打动外来投资者,通过和谐宽松的社会环境留住外来投资者,努力营造亲商、和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2、加大政策扶持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重点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促进互利共赢,不定期联合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围绕重大项目,举办银企对接会。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规模,上市融资,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人才建设
加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招商引资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形成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对符合营口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按《营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十条措施》、《营口市柔性引进人才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执行。鼓励各县(市)区创新人才政策,在子女入学、户籍转移、社会保障、知识产权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
建立创业创新服务扶持平台,鼓励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军人等到集聚区创业就业,在创业资助、项目研发资助、成果转化资助、政策配套资助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提升工资待遇、提供发展平台、完善生活配套设施等措施,积极引进和培育科技人才、营销人才在园区内安居乐业。主动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集聚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工作站,不断完善人才创业创新集聚环境。
4、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加快探索构建省内小循环、融入国内大循环、对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模式。依托自贸区政策优势,建设国内外合作园、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国际性商贸集聚区。建设数个农产品出口基地和示范区,巩固传统农产品出口优势,培育竞争新优势,扩大特色和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推进农产品出口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联合农业企业与农业科研院所共同加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