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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调整航道促进河海观光旅游发展打造营口水上文旅新品牌的建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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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航道,促进河海观光旅游发展,打造营口水上文旅新品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营口旅游业发展从“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旅游空间布局上就已经形成了“一带、两核、三板块”的空间发展布局,其中的一带 “百里黄金海岸休闲带”,该区域包括:仙人岛白沙湾黄金海岸、熊岳金沙滩、山海广场(月牙湾)、月亮湖公园、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等海滨旅游景区。月牙湾成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月亮湖和山海广场、团山、白沙湾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夏季高峰期,我市单体海滨旅游区日接待游客量最高可以突破10万人次,五大海滨旅游区日接待游客最高峰可以突破30 万人次。十三五期间,鲅鱼圈滨海旅游带上已经引入了低空飞行、海上观光游轮、摩托艇等项目,在非疫情期间,极大地带动了当地旅游消费市场。

目前,我市水上旅游运输企业共计6家:营口美景水上旅游有限公司,经营地点位于市内辽河公园东侧,主要经营辽河水上旅游运输;营口辽滨风景观光有限公司,经营地点位于市内辽河公园西侧,主要经营辽河水上旅游运输;营口北海华通水上旅游有限公司,经营地点位于北海海洋公园北海浴场内,主要经营北海浴场近岸1海里水域内水上旅游运输;营口天兴水上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地点位于开发区山海广场内,主要经营山海广场近岸1海里水域内水上旅游运输;辽宁红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地点位于开发区山海广场内,主要经营山海广场以南近岸1海里水域内水上旅游运输;盖州市顺发水上旅游有限公司,经营地点位于白沙湾黄金海岸景区浴场内,主要从事白沙湾浴场近岸1海里水域内水上旅游运输。

十四五期间,我市城市整体规划的重点也涵盖了“辽河文化产业带”,因此,十四五旅游规划调整为“两带、两核"增加了“大辽河文化产业带”。辽河沿岸、周边有明湖、西炮台、湿地公园、辽河老街、辽河公园、河北小街及河港码头、造纸厂段等旅游资源,西炮台、辽河老街现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以上从旅游业发展的角度看,增加海上、河上的观光项目是必要的,而且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

近年来,为促进航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交通运输局经过充分调研,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航道的现状:2010年上报辽宁省港航管理局“关于开发辽河航道的调研报告”;2012年民进营口市委员会发表政协提案“关于及时疏浚营口港区辽河航道的建议”;2020年上报辽宁省交通厅“关于申请辽河口航道疏浚工程列入'十四五'期内河水运建设项目的请示”,希望能够引起上级部门对航道建设的重视,但西水道的开通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1、审批程序繁琐,涉及多个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航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会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编制航道规划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涉及海域、重要渔业水域的,应当有同级海洋主管部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2、施工难度大、资金投入大。西水道是因涨落潮海流冲刷形成的天然航道,通过西导水堤中部的坍塌处与主航道相连,仅吃水浅的船舶可乘潮通过,需经综合治理后才能开通,其中西导流堤的治理属于水下施工,施工难度大,需要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提供大量资金支持推进。今后,我们将持续关注交通运输部关于航道规划的相关政策,力争对辽河航道进行调整,并继续积极争取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资支持力,努力做好航道的维护管理工作,改善航道淤塞的制约,来保证航道通航条件,更好的发挥辽河航道的航道功能,为经济快速发展打好硬件基础。

下一步我市文旅广电局也将在职能范围内有针对性地进行引进海上河上项目,开发高端度假、现代休闲、科普猎奇、动感浪漫、海上垂钓和河海游轮、邮轮节点港等旅游产品。打造集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民俗访古、健康养老于一体的河海黄金休闲旅游带,建设东北亚最具特色的海岸线和海滨休闲度假旅游胜地,辐射带动全市旅游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配合做好宣传工作,打造我市港产城这一靓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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