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营口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推进城市噪音管理地方立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好。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不断改善我市声环境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是我市一直重点推进的工作。对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根据我市情况,积极跟进,推动立法工作开展
新噪声法已经于2022年6月5日正式施行,对照旧法,新法施行后,明确了各项噪声污染管理和处罚的部门及职责,并对广场舞噪声、室内装修噪声等处罚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我市通过多种方式对新噪声法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噪声法》的认识。
您提出建议对于我市今后噪声地方立法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同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开展我市噪声立法工作。
二、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强力推进噪声污染整治工作
我市2020年已制定《营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各类噪音污染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建筑施工方面,市营商环境局对夜间建筑施工许可严格审批,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之外,一律不予以审批;对于噪声敏感区域,从严控制出具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社会生活噪声方面,市公安部门定期组织警力对辖区广场、居民区等易产生噪音扰民问题部位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体育活动居民及使用音频设备开展娱乐活动(户外唱歌、广场舞)等居民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对造成噪声扰民问题的群众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在娱乐、锻炼的同时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休息,否则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规范接处警和现场处置工作,一是强化 110 接处警工作。接到噪音扰民类报警,接警员应当询问并登记清楚该警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基本情况等要素。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辎范围的。要耐心做好报警群众的解释工作,并主动引导其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对于属于公安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生活、交通噪音扰民警情,应当迅速指令属地派出所迅速出警进行处置。二是依法依规进行现场处置。属地派出所民警要根据指挥中心指令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寻找噪音来源,正确区分噪声的类别,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告知报警(投诉)者向环境保护部门投诉;对于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噪音扰民行为,要进行耐心劝说,督促其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或者消除噪音;对于劝说、制止无效的,当场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其改正。并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收集周围群众证言,对噪音源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要请环保部门进行检测;对于经警告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8 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会同市有关部门继续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