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关心和大力支持!您关注、关心的问题也是老百姓关注、关心的问题。就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我市水库供水价格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对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2021年9月7号根据市政府领导对《营口政协信息》(第五期)“我市水库供水赔钱问题亟待解决”的批示及盖州市发改局、盖州市水利局《关于盖州市石门水库水费调价的请示》(盖发改发[2021]22号)和大石桥市发改局、大石桥市水利局《关于调整三道岭水库周家水库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申请》(大发改[2021]3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以营发改[2021]100号《关于调整我市跨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请示》报请市政府。
二、2021年根据成本监审审核的2018至2020年三家水库三年平均运营单位成本分别是:三道岭0.62元/立方米、周家0.61元/立方米、石门0.61元/立方米,这样三家水库平均成本为0.62元/立方米,成本有所下降。
此次结合省调整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情况,及水库运营成本,参照各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我们调价意见是:三家水库向水务公司供水价格分别由0.47元/立方米调整为0.67元/立方米。我们又建议,一是财政原有补贴水库每立方米0.17元不变;二是由于水库供水价格调整后,水务公司成本增加部分,按照水务公司年售水量8000万立方米计算,财政给予水务公司年售水量每立方米0.07元的补贴,年总补贴款不超过600万。
三、按照市政府对《关于调整我市跨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请示》的批示:拟请市发改委会同财政局、水利局、水务集团研究论证,并提出综合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四、我委召集了各相关单位进行了研究论证:财政局对此有异议,原因是:由于受疫情影响刚性支出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力目前集中用于保“三保”、保民生支出,非急需非刚性各项支出都在压缩。因水库供水价格上涨导致企业成本增加问题,现阶段建议企业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节支增效以及其他方式解决。
我委又以营发改[2021]110号《关于调整我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报告》把召集相关单位进行研究论证的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暂时还没有给予反馈意见。我委将再协调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报告市政府,继续启动调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