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海丰委员:
您提出的《助力华能在营企业清洁能源发展,成立清洁能源发展领导小组》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十四五”期间清洁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决策部署,我市围绕能源安全总体战略,正在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和打造新型电力系统城市,科学布局延伸产业链,积极谋划高质量项目群。
2021年1月,华能东北分公司与营口市政府就深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7月,营口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前期工作推进会议,落实市政府与华能集团东北公司、电建集团北方投资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内容,进一步推进我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9月,营口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总协调人、常务副市长任副总协调人、各相关市直部门和县区(园区)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清洁能源项目推进工作专班,针对陆上风电、抽水蓄能等重大清洁能源项目,设立4个专项工作组,建立起工作会议、协同推动和信息通报制度,负责定期调度、密切跟踪项目进展,统筹协调和研究部署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陆上风电项目及送出电力线路工程前期工作、玉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海上风电规划前期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做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认真梳理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困难,全面提升项目整体推进效率,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落地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