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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未达到改造标准老旧小区、小街小巷路灯亮化的建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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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未达到改造标准老旧小区、小街小巷路灯亮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站前区作为主城区、老城区,开发建设时间较早,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差,各类照明设施不足。随着时间推移,开发建设主体大多已经缺失,无人对修复照明、绿化等设施承担责任。同时,小区内树木生长茂盛,导致小区内路灯昏暗、照明不足,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安全出行。小区内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规划与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矛盾突出。

    为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我区已将路灯列入ppp项目内,将逐步进行改造安装。每年年初,我区均会对辖区小街小巷内所有太阳能路灯进行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对需要维修的太阳能路灯进行维修。对于没有物业的老旧小区,路灯问题则由所属办事处或社区协调业主委员会进行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继续把老城区亮化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不断改善城市面貌,进一步提高城市形象,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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