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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案》( 第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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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

  (一)养老服务事业列入工作前位。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总人口为232.85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为58.43万人,占25.0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27万人,占17.3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4%计算,我市已迈入人口深度老龄化社会。老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程度日趋严重,老年人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业,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取得良好成效。2018年,营口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2022年成功入选全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荣获辽宁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激励城市称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功能丰富、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正在形成。

  (二)依托现有养老资源开展多元化服务。我市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人才支撑、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多措并举,多元发力,不断扩大服务供给。一是不断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63家,其中公办机构23家,民办机构140家,床位15296张,工作人员1384人,入住养员5544人,床位利用率为36.24%。街道、乡镇层面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64.6%、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89.8%。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776(社会力量运营的共38),床位2064张,两年间先后获批4个省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助力开展居家养老。重点围绕城市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空巢(独居)老人和计划生育失独家庭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以需求为导向,按照每人每月120元标准,制定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家政服务、器材租赁等5大类34项内容,推出个性化套餐服务或选择组合式服务。仅去年一年,累计服务5000余人次,惠及千家万户,赢得社会广泛赞誉。三是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强化服务质量提升。我们全力推动养老服务向智慧化、智能化、信息化转型,搭建并使用集服务热线电话、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于一体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全方位养老服务管理,并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数据监管、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社会养老服务商、养老服务志愿者统一纳入平台管理,全市已有养老机构、46家养老服务组织和113家各种类服务商纳入平台管理,累计录入经济困难老年人信息1.2万人,筛查有效社区养老服务记录30余万条、居家服务信息3万余条,初步实现老年人及家属菜单式智能助老服务,也为政府补贴资金的精准发放提供数据支持。四是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有效增强服务水平。我市已争取省级医养结合试点资金200万元,用于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质量,全市现有医养结合机构20家,通过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协议合作等方式,实现100%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其中7家机构已开通医保。我市将65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项,并全面推进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市卫健委还充分发挥专科优势,4所三级、15所二级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科和老年病房,全市145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开设老年人就医服务绿色通道,51家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康复医院全部开设老年病科或老年病门诊。市民政局按照相关要求简化了医疗机构设置养老机构的审批流程,登记备案后可享受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机构责任险补贴和人员培训、政策指导等优惠政策。

  (三)加强标准化管理建设,加大宣传普惠养老力度。几年来,根据我市老年人口规模和养老服务需求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先后制定印发了《营口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2020-2035)》、《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明确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方向和要求。为保证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市制定印发了《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关于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相应资金补贴,并对从事一线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按相应条件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补贴。为推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会同发改、财政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营口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规划了四年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任务目标。为提升养老事业关注度和参与度,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市民政事务中心成立宣传专班,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大力弘扬孝爱敬老文化、宣传老年人康养保健知识、老年人反诈骗案例和依法维权政策法规。中央电视台、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北国网、营口新闻传媒中心等国家省市主流媒体相继对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气象予以报道。

   (四)加强公办民营养老项目监管。对公建民营等社会力量参与的为老服务项目,市民政局出台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补贴、护理人员培训、医养结合、购买服务、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方面加强政策引领和制度保障。同时,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已连续多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关停并转27家养老机构。通过落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排查处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工作任务,养老机构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夯实。

  (五)推进养老产业求真务实发展。今年5月,我局以启动并推进十四五时期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工作为契机,邀请国内10多家养老实体企业来营参加适老化改造产品展示交流会。省民政厅养老福利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全市养老机构、为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负责人共230余人参观展览。本次交流会旨在落细落实普惠养老福利、为养老企事业单位搭建交流互通平台,让高质量的养老产品和高水平的养老服务更多更好地惠及老年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联动机制,合力统筹谋划。加强资源整合,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提前布局机构改革,根据最新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府将提前谋划,同步国家机构改革,建立民政牵头,发改、卫健、财政、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等多部门参与的养老服务体系共建机制,统筹解决老龄化问题。

  (二)抓体系规划,夯实基础建设。市政府将紧扣我市实际,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支撑,合理布局康养联合体、公(民)办养老机构、城乡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机构点位,推进各层次、各类别养老服务机构错位有序发展。加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严格按照新建住宅小区四同步要求,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三)抓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塑造养老服务品牌。不断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满足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向中高端、高品质的养老服方向发展,有效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激发养老机构内生动能,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市场。

  (四)抓数字赋能,助推智慧养老。进一步完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功能,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和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将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融入老年人服务内容,满足日常需求和个性需求,将服务送到老人周边、身边、床边。

  (五)抓人才培养,强化服务力量。建立以职业技能培训为核心、中职教育为主体、高职以上教育为补充、学历提升为辅助的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健全并落实入职奖补、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价和技能等级评价制度,不断增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职业吸引力、事业荣誉感。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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