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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弘扬营口优秀地名文化建议建立我市地名文化保护名录》( 第4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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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宇委员:
    您提出的《弘扬营口优秀地名文化建议建立我市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建立情况
    2022年5月1日起,新施行的《地名管理条例》提出了制定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的规定,按照省民政厅部署,我市各县(市)区均建立了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各县(市)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进行了普查,并做好了收集和记录工作。市民政局印发了《营口市地名文化保护名录(首批)评选认定工作方案》(营民函[2022]57号),会同市住建、文旅和广播等部门及地名专家召开了评估和评审会议,从时间因素、文化含量、影响程度、传承价值等各方面,对县级申报的地名文化保护名录进行逐条评估论证并形成了评估论证报告。经专家评审论证和征求各部门无意见后,从全市申报的地名中评选出市级地名文化保护共10条,形成了我市第一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并推选5条省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在市民政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已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民政厅。同时通过多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大众进行传播,有力推进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工作,在社会形成公众参与深入挖掘地名文化资源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地名文化保护和传承。
    二、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工作主要措施
    1.强化法理基础,促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
    2017年,我市出台了新的《地名管理办法》,新办法突出了民政部门主管地名工作地位,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细化了各类地名命名、更名以及销名,对地名文化保护相关内容进行了重新梳理,对重要地名的命名、更名成立专家学者评审组,加强了对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纪念意义历史地名的保护。
    2.讲好红色地名故事,弘扬红色地名文化
    在我市积极开展了地名故事及摄影、海报、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开展传承地名文化基因,增进乡愁印记,提升地名文化品质行动。以各市(县)区为单位,对所辖的乡镇、群众自治组织、农村居民点及重要地理实体为重点范围,对优秀传统地名进行了梳理,建立地名保护名录资源库,组织协调历史、地理、文化等方面的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后向省厅选送优秀作品。进一步完善我市老地名保护名录资源及更新地名信息数据库。
    3.积极加强地名应用,强化地名管理服务
    一方面注重加强地名应用,服务交流交往。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地名信息系统、政府及民政工作平台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地名信息宣传与服务,让更多的人能够方便地关注乡村地名、查询乡村地名、使用乡村地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乡村地名信息的需求。另一方面完成了国家地名信息库中我市乡村地名信息的更新完善。以乡镇、群众自治组织、农村居民点、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等地名类别为重点,开展全省乡村地名信息提升完善,对地名的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信息,进行查漏补缺、核实修改、补充完善。不断提升乡村地名信息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地名信息更新应用及时有效,保证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三、持续推动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工作
    一是以贯彻学习《地名管理条例》为契机,积极加强地名政策宣传,在重要地段张贴地名宣传标语,发放地名规范化管理宣传单,大力普及地名文化保护知识,有效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地名工作意识,为保护和传承优秀地名文化营造了浓郁氛围。二是持续做好《中国地名大会》的组织观看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地名文化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地名文化公益宣传,带动公众关注地名文化、自觉保护地名文化的热情,建立健全地名文化保护的标准体系,逐步增强地名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承载能力。
    保护地名文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仅有各级人民政府和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的参与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新条例中规定:“国家鼓励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地名文化保护活动”。号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地名文化保护活动,可以弥补行政部门人力和财力的不足,维护个人权益及公共利益,促使行政部门更科学地决策,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地名文化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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