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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攀枝花北街停车位占道经营的建议》( 第18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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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攀枝花北街停车位占道经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非常好,随着营口市私家车日益增多,开车出门找不到停车位,变成了每位车主的烦心事,尤其是明明有车位却停不了车,很多路边商家使用椅子、反光锥、自相车等霸占自己店门前的车位,尤其是一些街边的餐馆,由于个别商户不仅在自家门前占道经营,还霸占周围的公共车位,这种行为不仅占用公共资源影响行人和车辆的通行,还会造成一定的交通秩序混乱。商户出于方便自身停车或避免影响生意的目的,任性霸占公共车位,使得原本就十分紧张的车位更加紧缺,给居民出行带来了不便,消解了政府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作出的努力,也影响了营口市的城市形象。结合实际情况,我局交警部门提出以下措施:
    一、以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为立足点,由交通部门采取不定时,不定期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占用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对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将通过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商户占用公共停车位规范占道经营问题,切实规范城市停车秩序。
    二、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反响强烈的街道、路段的商户发放宣传材料,要求其限期自行清理私自设置的障碍物,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行为人或商户予以处罚。
    三、各交警队也结合工作职责,对辖区内临时免费停车位被占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组织民警对辖区内临时停车位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商家私自占用临时停车位的现场予以口头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整改或清理恢复原状。
    四、相关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市民一旦发现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违法行为,可以拨打举报热线,由辖区内的交管部门及时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营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公安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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