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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设立家庭养老床位丰富居家养老模式的建议》( 第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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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家庭养老床位丰富居家养老模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底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户籍人口228.1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58.61万人,占25.7%,65周岁以上40.27万人,占17.65%。已迈入人口深度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63家(正常营业152家),其中公办机构23家,民办机构140家。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776处(其中街道、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5处),养老服务总床位数2万余张,其中备案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1.7万余张,护理型床位占比45%。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在制定扶持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构造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初步构建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
    2021年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营政办发〔2021〕18号),提出“注重关爱服务。巩固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养老照护能力。完善政府为特殊和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应根据老年人需要开展个性化服务。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
    二、优化设施网络,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为推动我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局局会同发改、财政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营口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着力解决我市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足问题,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规划了四年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任务目标,到2025年底,全市街道、乡镇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5%,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92.5%。近两年,我市先后建成4处省级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今年计划建设8处示范型社区助老食堂。
    三、鼓励拓展延伸服务
    我局印发了《2022年营口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提出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打开“围墙”,增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按规定将机构内食堂、洗浴、娱乐、康复等设施向周边老人开放,积极开展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上门服务。2023年,辖区内5%的养老机构开展延伸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每个县(市)区及市民政事务中心培育总结1—3个延伸服务的典型案例。推进养老机构改革发展,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引导养老机构扩大服务种类,合理延伸服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门、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四、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我局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计划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在鲅鱼圈区、大石桥市、老边区、站前区和西市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地面改造、门改造及助行器、安全监控等老年用品配置。2023年计划改造1500户,每户享受最高3000元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一次性)。全面提升我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的照护条件和生活品质,不断增强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营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为实现辽宁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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