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动车已经成为我市居民的主要代步工具之一。后续的停车难、充电难、电动车霸占楼道、私自拉扯充电线问题逐渐显现。不仅影响业主的正常出行,也给广大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安全隐患。因此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电动车充电管理。
要求物业企业加强小区对电动车停放和私拉电线现象管理。对住宅小区内走廊乱停放电动车要及时清除,对违规私拉电线的下发通知要求业主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上报电业部门强制拆除。同时要求保安人员加强巡视,发现乱停乱放电动车和是拉电线违规充电的业主及时劝阻制止,并上报相关部门。
二、配合专业公司加强加快新建小区充电设施设备建设。
要求开发建设单位积极配合电信、移动、联通等专业公司加快小区充电设施设备建设,在新建小区规划审批时要求开发建设单位,预留空地建设充电设施设备。
三、积极配合专业公司增加、改进、电动充电设施。
对已经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针对当前我市住宅小区业主私拉充电问题,我局物业管理部门将下发文件通知,要求物业企业积极配合专业公司增加、改进充电设施,规范使用充电设施,满足群众充电要求。
四、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充电设施。同时,对已经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摸清底子,分步实施,分批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在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小区闲置自行车棚、空房、广场等建设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业主充电需求。
五、利用物业管理区域电子屏幕,广告宣传栏,电梯间广告栏等广泛宣传电动充电桩的建设情况和使用方法,提高业主知晓率,降低使用门槛,多形式,多层次广泛开展电动车充电的宣传教育。
对于您的建议,我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尽快落实,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及我委工作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