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遗留问题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可有效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对助推文明城市创建也起着积极作用。为了解决不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但基础设施老旧严重小区的民生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将基础设施老旧严重小区内道路的维修增加到了民生工程项目,努力为居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保证道路通畅,居民生活顺达美好。
下一步在老旧小区实施改造过程中,市住建局将立足老旧小区居民的实际需求,督促各县(市)区制定更加适合居民生活要求的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列入改造的小区,将小区内道路改造、停车位设置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在不违反规划和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及拆除违法建筑腾空土地,建设停车场(停车位)、休闲文化广场,安装健身器械、晒衣架、休闲座椅、凉亭等便民配套服务设施,真正使改造项目接地气,提升老旧小区使用功能、服务功能。
一是落实质量监管责任。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公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选用的产品材料、主要施工工艺做法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建立考核制度,按照每个月监督抽查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开展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下发督导函,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落实管理和服务举措,对暂不具备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实行政府兜底保障性物业管理,提供基础性物业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确保改造成果长期保持。
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改造前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将群众的关注内容纳入改造设计方案;改造中邀请居民做工程质量义务监督员,及时回应群众反馈的诉求;改造后依靠群众参与小区管理,实现共管共治。选聘具有技术专长的小区居民作为特邀质量安全监督员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引导居民通过“质量安全随手拍”等方式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过程监督;推动建立民意验收制度,采取专业验收与民意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在专业部门验收的基础上,结合居民意见进行整改,确保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和安全生产,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