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哲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放新一轮消费券,加大消费券发放力度,促消费稳经济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全面拉动我市文旅市场全面复苏,按照《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初,我局制定了《以发放文旅消费券的方式开展“消费复苏季”系列活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 活动时间:
从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二、 活动内容:
针对文旅消费者和文旅企业,依托各大平台,实施部门统筹、平台拉动、四方发力、供需联动,整合我市文旅产品,推出营口特色文旅产品,通过300万资金的拉动,促进我市文旅消费市场的全面复苏。通过线上专家评审确定携程、同城、去哪儿、美团四家网络平台发放补贴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范围包含各大平台上线的文旅企业。
消费券发放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月7日- 2月28日,消费券发放规模为100万元;第二阶段4月28日-7月31日,消费券发放规模为100万元+第一轮剩余部分;第三阶段9月28日-12月31日,消费券发放规模为100万元+前两轮剩余部分。
券面规格:满200元减80元,满100元减40元,满50元减20元。
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须在当月内完成消费,逾期失效自动滚入下一期活动额度内。
通过消费券的刺激作用,300万元的消费券预计可拉动近3000万的消费,直接给我市文旅企业带来实惠。同时,消费券的发放,又依托于各类节庆活动,第一期消费券结合了2023新春五重礼;第二期在2023辽宁(营口)春季赏花观鸟季暨第五届大辽河口鸟浪推广活动启动仪式上发放;第三期消费券将与冰雪温泉节同步进行。利用活动的宣传影响力,叠加消费券的刺激,将重振我市文旅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