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我市水产养殖资源禀赋大力发展水产品预制菜产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我市积极引导企业由“菜篮子”向“菜盘子”预加工转型升级,树立“大食物观”理念,深入挖掘农业资源特色优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积极推动我市由农产品向食品工业转变,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民增收。
一、营口主要水产品产业发展情况
我市水产品主要分为淡水养殖和海水养殖,淡水养殖主要品种有:鲤鱼、鲫鱼、草鱼、鲢鱼、鳙鱼、南美白对虾、河蟹,主要集中在大石桥市,2021年大石桥市西六镇淡水池塘养殖总面积约4.4万亩;2021年稻渔综合种养面积为2.68万亩。目前淡水海水养殖面积53.6万亩,主要分布在老边区、鲅鱼圈区、盖州市、西市区。
营口的绵蜇、沙蜇(以下统称海蜇)资源丰富,其养殖、捕捞及加工一直是渔业传统支柱产业。
(一)海蜇产业发展情况
营口现有海蜇加工企业50余家,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水产品加工企业10余家,有近5万人从事海蜇收购、加工、贸易,年贸易总量约35万吨(半成品),约占全国海蜇贸易总量的80%以上,全国海蜇加工出口所需半成品原料70%出自营口,大部分省外海蜇品牌产品,实际加工产地在营口,国内海蜇加工企业80%以上是由营口人开办的;营口海蜇年出口量1.2万吨(成品),其中从鲅鱼圈海关出口约3000吨,鲅鱼圈海关年出口额近3000万美元,占全省加工海蜇出口总量的80%左右,其余在大连、青岛、上海、天津等地出口。
(二)海蜇品牌建设情况
近年来,营口市逐步建立了海蜇质量安全体系、追溯体系、有毒有害物质控制体系和诚信管理体系。并持续多年开展了辽东海域海蜇监测工作,同时加强了对“营口海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统一,授权和监督管理。“营口海蜇”先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省著名商标和“辽宁省十大渔业品牌”等称号。已有17家企业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权,并按照统一商标格式在包装箱(袋)印制。
为了宣传、推广“营口海蜇”品牌,增强“营口海蜇”生态原产地产品国际竞争力,着力做好“营口海蜇”等水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营口市农业农村局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组织本市较有影响力的海蜇企业参加国内外展销,以统一风格对外展示“营口海蜇”形象。近日,组织5家海蜇企业参加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组织5家海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现代渔业暨渔业科技博览会,共荣获产品品牌金奖3个,营口市农业农村局也被中国渔业协会评为最佳组织奖。
营口海蜇走出国门销往世界多个国家,从东南亚到非洲、从俄罗斯到南美,他们把世界各地的海蜇运到营口加工,又远销到世界各地。营口成为全球海蜇产业链的核心。海蜇加工稳步发展,海蜇品牌创建成效显著。
(三)积极打造海蜇预制菜产业
一是与中国渔业协会紧密联系,筹备组织成立中国渔业协会海蜇分会,吸纳全国海蜇生产、加工、销售等相关企业团体作为会员单位,宣传推介中国营口海蜇之乡和我市在海蜇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优势,确立主导地位。二是引导企业科学养殖、绿色养殖,提升海蜇养殖企业工厂化育苗、养殖水平,扩大养殖面积,增加产出。三是引导企业着眼于提升海蜇精深加工的档次和水平,研发出品类多样,适合不同消费人群的产品,拓宽海蜇出口创汇渠道,增加企业出口创汇额。四是筹划举办海蜇产业发展论坛、研讨等活动,汇聚科研院所、海蜇龙头企业等专家力量,为海蜇养殖、加工提供技术支撑,推动营口海蜇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引领中国海蜇预制菜产业的升级之路和国际征程。
二、推进农产品加工项目(食品加工)发展,完善预制菜上下游产业链
我市积极牵引上游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下游餐饮及配套制造业发展,培育“预制菜”全产业链。2021年以来,全市500万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52个。2023年,全市投资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食品工业)项目19个,已开工19个,开工率达100%;项目总投资19.733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5.8809亿元。
(一)农产品加工业水产产业链条发展情况
依托我市淡水鱼养殖优势及海蜇优势,牵动上下游产业共同发展。淡水鱼产业以辽东湾高坎现代水产城有限公司、营口瑞丰科技有限公司等重点龙头企业,上游发展水产饲料加工,做精规模化育种育苗,推广淡水鱼养殖技术;中游提升淡水鱼的鱼肉、鱼皮等深加工水平,开发风鱼干、鱼丸等高附加值产品;下游发展冷链物流、包装食品等产业,打造淡水鱼特色农产品品牌;海蜇产业链发展,带动上游养殖面积约3万亩,养殖产量年均8000吨(绵蜇),2021年海蜇捕捞量较少,约400吨。下游海蜇精加工企业50余家,粗加工个体经营商户及镇村合作社等500余家。现有近5万人从事海蜇收购、加工、贸易,业务遍及全国及世界各地,国内80%以上海蜇加工企业由营口人开办,营口成为全球海蜇产业链的核心。
(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
一是推进落实《营口市创建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的政策措施》,对新获得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二是制定《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项目管家精准帮扶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扎实推进农业项目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落实《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农产〔2021〕260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农产〔2022〕182号)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经济稳定发展。
三、多措并举齐发力,持续推进水产品预制菜加工业发展
(一)抓好政策落实,做好政企帮扶
落实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奖补、农产品加工业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农产品加工企业新上先进加工设备项目补助等相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支持政策,进一步激发水产品预制菜加工企业生产活力和带动力。
(二)抓好项目建设,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组织各县(市)区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围绕水产特色产业资源,做好项目包装和储备工作。重点抓好全市投资500万元以上续建、新建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加工)项目,强化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的跟踪、调度和指导服务,促进农产品加工项目尽快达产达效。
(三)培育发展水产品预制菜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水平提升
大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继续建立龙头企业三级帮扶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三级龙头企业的监测和认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进行重组整合,环保门槛高、融资困难的小微企业主动对接相关龙头依附生存。
(四)开创品牌效应,提高水产品预制菜加工业附加值
坚持政府、协会、企业协作,强化产品质量和品牌管理,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农业品牌保护,挖掘农业品牌的价值与文化内涵,讲好农产品品牌故事。同时,加强农产品展示与推介,利用国家、省、市三级电视传媒平台及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线上线下媒介宣传产品,提高品牌影响力、认知度、美誉度。
食品工业是农业与工业融合的朝阳产业,是产业关联度高、农民参与度大的民生产业,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发展食品工业,联接工农、沟通城乡,为耕者谋利、为食者谋福,为农业提升价值、为工业注入活力,一举多得、牵动全局。推动水产品预制菜产业在新形势下,对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