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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的科技研发投入的建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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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振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的科技研发投入的建议》已收悉,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根据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研经费投入方面
    一是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开展研发活动。科技研发活动的投入是一个多元化投入的过程,投入主体有政府、企业、社会和风险投资公司等。营口市政府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引领,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预算安排,2020年以来,市本级安排财政科技投入资金达2.25亿元,我市财政科技投入资金连续五年保持全省前三,R&D/GDP比重升至全省第四位,随着全市研发投入逐年加大、研发活力持续增强;为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制定出台了《营口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办法》,先后对全市300多家研发投入总量、增量与增幅靠前的企业进行了奖补,带动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动蓬勃发展,我市环保产业的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更加稳固。
    二是加快推进节能环保关键技术攻关。从2020年开始,市科技局设立关键技术攻关计划,对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科技攻关项目进行支持,同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加快推进节能环保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突破,先后有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业烟气镁法脱硫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营口关键技术攻关计划;辽宁绿源能源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移动床微流化绿色燃煤锅炉研发”、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基于分子设计的高性能生物降解材料PBAT-X合成关键技术”、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的“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工程化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等16个节能环保项目列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和省“揭榜挂帅”计划,助力我市节能环保行业创新发展。
    三是提高节能环保企业研发活动覆盖面。加大了节能环保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0—15万元奖励,定期筛选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后备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建立雏鹰、瞪羚与独角兽企业培育的重点联系制度,并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目前,我市节能环保领域已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9户,瞪羚企业2户,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二)产学研合作方面
    一是推进建设高水平节能环保技术创新平台。积极组织科研实力突出的环保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引进和建设与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创新载体,推动建设了“辽宁省先进储能与再生能源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煤炭提质与清洁燃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辽宁省烟气净化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辽宁省废气综合治理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7个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和一批市级节能环保专业技术创新平台,通过这些创新平台进行先进适用技术升级,产业创新能力不断得到增强,先后有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的“带有冲洗装置的脉冲布袋除尘技术”“高效脱硫除尘除雾技术”等节能减排技术入选《辽宁省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目录》;辽宁绿源能源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基于干态分相气化燃烧的绿色煤粉工业锅炉技术”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冶金粉尘资源化清洁再利用集成技术及应用”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二是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围绕环境保护产业创新需求,以加速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积极促进我市企事业单位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开展科技研发、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市政府先后与沈阳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化工大学、辽宁大学等省内外27所高校、院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沈阳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化工大学、辽宁大学等4所高校相继组建营口研究院,带动20多家生态环境保护产业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组建“有机废弃物资源化产学研联盟”“环境综合治理领域产学研联盟”等绿色低碳领域实质性产业联盟16个,在校(院)地层面推进实施了“全降解高阻隔保鲜包装膜的研制及产业化应用”“中高压煤气化炉煤气干法回收净化装置研发”等一大批合作项目。
    三是推广应用环境保护产业科技成果。先后转发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实施方案》《辽宁省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目录》等文件。推荐了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的“高效脱硫除尘除雾技术”、营口忠旺集团的“铝模板破碎机”、辽宁绿源能源环保科技集团的“绿色低碳煤粉锅炉”等环境保护项目申报节能减排目录。同时,积极推动环境保护相关科技成果的示范应用,先后有辽宁裕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水稻湿式覆膜直播机项目”、营口国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营口滨海重度盐碱地快速改良与水稻种植产能提升技术模式研发”、辽宁省能源研究所有限公司的“村镇有机固体废弃物超高温好氧发酵技术”等科技项目示范应用。
   (三)引进培育人才方面
    出台了《营口市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巩固和完善放宽国外高端人才来华许可政策,通过“一网通办”,放宽外国人来华工作限制,积极引进国外高精尖人才来我市工作。积极开展国家人才计划、省“兴辽英才计划”和“营口英才计划”选拔推荐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具有营口特色的“企业·博士双创计划”,培育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领域中掌握前沿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聘请院士作为市政府科技顾问并设立6家“院士专家工作站”;深度参与“海外学子创业周”活动,广泛开展国际间科技合作交流和人才引进。近年来,累计引进培育90个博士团队,柔性引进高校院所230余名高层次人才,累计向省科技厅推荐“兴辽英才计划”人选17人次,其中5人获批科技创新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计划,2人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为全市节能环保产业科技创新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撑。
   (四)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方面
    在充分调研酝酿的基础上,集成科技创新等8个方面惠企优惠政策,全部融入营口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营口市创建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的政策措施》之中,让企业享受更多政策红利。2020年以来,市科技局先后出台《“营口英才计划”管理办法》《营口市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营口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营口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励办法》《营口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营口市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营口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办法》等一系列政策,通过政策的激励,加快推动先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五)加强与外市的合作与交流方面
    重点推进我市与中科院深度合作,促进大化所、海洋所、长春应化所等院所与我市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合作,举办了中科院项目与成果推进会,向我市100余家科技企业进行了项目推介、需求对接。组织镁质材料领域近20余位企业家到中科院金属研究所考察调研,对接项目合作。促成营口德瑞化工有限公司与沈阳化工大学共建氢能源与化工联合实验室,积极促进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与营口理工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了生物降解材料领域部分企业到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台州塑料协会考察调研,对接项目合作。促成了辽宁东盛集团与沈阳化工大学、沈阳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成果——“全降解高阻隔保鲜包装膜研制及产业化应用”“生物质基全降解绿色包装制造技术集成及生态产业发展”等多项科技成果示范应用。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结合建议以及我局的工作职能,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培育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继续推进“辽宁省先进储能与再生能源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废气综合治理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持续用好“带土移植”、“揭榜挂帅”、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项目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政策导向和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节能环保产业创新策源能力,助推节能环保产业创新发展。
    二是加快推进节能环保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长。继续实施科技型企业“三年倍增”专项行动,指导帮助节能环保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登记、推进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发展,尽快培育壮大一批节能环保科技型企业和产业集群。
    三是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府、节能环保企业与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开展“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充分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面向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需求,积极推进沈阳化工大学和营口理工学院共同建设菱镁产业学院、镁产业清洁生产技术转移中心、“镁产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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