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推动和落实营口市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的建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7

【字号:

分享:

吕云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和落实营口市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医师多点执业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于促进医师资源科学配置和有序流动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医师多点执业。2014年11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2017年2月,在总结多点执业经验成效的基础上,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建立医师区域注册制度医师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变为省级或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地注册,全区有效”,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2021年8月,《医师法》公布。《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在法律层面上为医师多点执业提供了坚实保障。并且,国家明确提出专业技术人员在医联体内内多点执业不需要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医联体内执业合法。我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必须执行医师多点执业政策。
    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支持。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