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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金融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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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戴学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金融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金融发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采取市场化方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的总体部署和省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创新金融服务,着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瞄准“中小微”金融堵点对症下药,疏通金融服务“中小微”经脉,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入“金融活水”。
   (一)搭建好银企合作的“纽带”
    为进一步消除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我局牵头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局成立“市级金融服务企业工作专班”,带领金融机构在各县(市)、区和园区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活动,现场解决属地企业融资难点堵点问题,累计为94户企业对接近70亿元融资需求,为18户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定期更新线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汇编》,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最新、最全的惠企政策、申报指南等文件资料,助力企业快速把握政策机遇。持续推动自贸区“三贷”中心建设,2023年增加“续贷中心”和“外贸贷中心”两个重要板块。截止2023年末,“三贷”中心累计为193户企业、23.87亿元的融资需求提供银企对接通道;为其中144户企业发放贷款13.28亿元,累计贴息141万元,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截至2023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3850.3亿元,较年初增长305.8亿元,贷款余额2319.5亿元,较年初增长105.3亿元,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速7.2%,主要指标增长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金融对我市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
    切实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资金扶持力度。修订《营口市企业上市“星火计划”实施方案》,将北交所奖励政策纳入方案之中。认真落实省、市扶持企业上市的奖励政策,积极争取省、市奖励资金,全年我市企业获得省、市资金奖励累计6444万元,其中省级4544万元,市本级1900万元。持续推进企业在辽股交挂牌工作,邀请辽股交人员到营口为县(市)区金融局召开上市工作推进会议,全年辽股交挂牌企业新增5户,累计达到103户。期货交割库申请工作取得新突破,营口锦豪获批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东北首批花生期货车(船)板服务机构,正式开展花生期货交割业务,填补了营口地区该领域的空白。强化对接辅导培训,2023年组织县(市)区金融局部门负责人及优质企业代表,赴“中国资本第一县”江阴市开展调研学习活动;带领20多家“金种子库”企业代表参加“‘资’养万企夏日行”活动;组织10家重点拟上市企业,参加北交所“三服务”走进辽宁培训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挖掘上市后备企业,目前我市拟上市“金种子”库在库企业达到108家,其中被选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库30家,比去年新增17家。
   (三)加快推进担保服务体系建设
    设立省担保集团担保专项资金1000万元,为在营口地区的企业提供担保、再担保等业务服务,2024年市财政局预算安排300万元担保专项资金。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融资担保业务,市财政给予0.5%的担保费补贴。2024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担保费补贴资金100万元。此外,我局还积极推进省担保集团在我市设立驻营办事处,围绕营口地区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金融增信服务,补齐我市缺少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短板。强化与辽宁农担合作对接,截至2023年末,累计为营口地区提供担保14.2亿元、项目6072个。
   (四)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
    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作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我市重点发展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股权投资,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实现助推实体经济发展。截至目前,引导基金累计完成股权投资1.89亿元,引导社会资本17.55亿元,杠杆放大10倍多。2023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2000万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6000万元。2024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预计投资2000万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4000万元。
   (五)切实增加政策保障力度
    为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健康发展,市政府印发了《营口市创建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的政策措施》《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公平竞争原则,确保企业在安心环境中稳定发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为明确具体的法规指导。此外,市政府还成立了市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工作专班,构建起一套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政策组织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一是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定期调度融资需求,延续2023年《营口市金融助全面振兴新突破系列政银企对接活动》,持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二是持续做好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通过解决企业融资的一件诉求,解决一类问题。三是继续加强“三贷中心”建设工作,为企业融资需求提供银企对接通道,进一步提升服务我市企业融资服务质效。四是进一步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设立专项资金、加强投资引导等方式, 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财务成本,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一是推动企业在辽股交挂牌。联合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对我市优质企业开展资本市场塔基培育,重点对专精特新和高新行业领域,开展投融资对接、产品路演、资本市场讲座、以及最新政策宣讲解读等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一批符合要求的企业在辽股交挂牌。二是着力优化上市环境。全面落实省、市上市扶持资金奖励政策。根据企业上市完成阶段业务,指导企业准备资金奖励申报材料,坚持随报随审原则,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准确,争取省、市资金奖励及时拨付到企业账户,缓解企业上市(融资)资金压力。三是做好我市上市后备力量储备工作。继续夯实我市拟上市后备企业“金种子”库数量储备,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审,优胜劣汰,保持库内企业100家以上。督导县(市)区金融部门实施上市考核细则,细化“企业上市台账”,实现上市后备资源、上市服务项目和上市动态进程“一体化”登记服务,促进拟上市后备企业“金种子”库增点扩面、多点开花。
   (三)加强地方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力度
    一是完成省担保集团驻营办事处挂牌,促成省担保集团领导与市领导会商,落实双方合作需求和方向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二是积极沟通市财政兑现支持政策,设立省担保集团专项资金1000万元(分三年列入专户管理)、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10%的风险补偿、500万元以下担保业务0.5%的保费补贴、资金补助50万元。三是配合省担保集团开展市场调研,结合我市支柱产业、特殊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金融增信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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