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庆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人口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制定印发了《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推动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总目标。为更好的促进“三孩政策”落地,我委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动:
(一)强化生育服务保障措施。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生育休假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生育相关假期及福利待遇。结合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及时调整生育津贴,并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印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实现新生儿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与出生医学证明、落户及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事项一次性办理。全面落实“三孩”生育政策,按照国家、省规定的产假(护理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同时,放宽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不再要求产假期满后领取津贴;对于用人单位整体中断缴费情况,允许单位整体补缴后享受津贴待遇。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待遇10328.25万元,其中女职工生育津贴3912人次,9043.69万元;计划生育1008人次,324.44万元;男职工护理假2864人次,960.12万元。
(二)加大女性劳动权益保障力度。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落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适时对现行有关休假和工作时间的政策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完善。
(三)积极倡导适龄婚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结合“世界人口日”“托育服务宣传月”等活动,开展生育政策及配套政策措施、生殖健康及优生优育宣传,普及科学育儿、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指导群众建设健康家庭,为我市人口结构调整营造良好环境。
(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结合我市人口发展趋势、城镇发展趋势、学前教育行业集中趋势等基本要素的调查和分析,科学做好学前教育规划。优化普惠性资源结构,稳步增加公办学位供给,积极扶持⺠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进一步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在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优质公办中心幼儿园,实现有需求的行政村普惠性幼儿园全覆盖。到2027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2%。
(五)提升保教质量。按照《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2023年修订)》,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加大薄弱园改造提升力度,改善园舍设施设备,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规范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办园水平。优化教育过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纠正“小学化”倾向,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双向科学衔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健全教研体系,补足配⻬专业教研队伍,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教研指导范围。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缩小办园差距。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推动实现我市适度生育水平,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