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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扩建“小八路”的建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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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建“小八路”的建议》已收悉,回复意见如下:

    您的意见很中肯,我局已与市规划部门联系,该路规划红线20米,黑色路面宽10米,两侧人行道板各5米。因410路建设年代较长,道路断面现状基本与规划不尽相同,局部存在建筑物退红线的情况,比如万达广场段、水御兰庭小区段,道板宽度约8米,局部段落宽度不足5米。道路两侧距离边石1.5米处各有一条燃气管线,并敷设有自来水管线若干条。

    如果道路机动车道改为双向四车道,道路宽度至少14米,这样规划红线只剩余6米,不满足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要求。

    如果在小八路两侧增设人行道和自行车道,解决机非混行的问题,按道路设计规范要求,人行道最小宽度为2米,自行车道最小宽度为1米,按目前该路现状情况,满足要求,但作为老城区内较重要的道路,410路两侧密布商家及小区,两侧道板已担负着缓解停车难问题的重要作用,若改变道路横断面布置形式,车辆将无处停放。

    我局认为目前加宽道路及增设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条件不成熟,待大规模动迁可以满足道路红线的前提下可以实施。现阶段只能加强宣传,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来缓解交通压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该路建设工作进行深入研讨,与其他各相关单位交流沟通,为市政府提出更合理的建设计划。

    感谢您对住建行业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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