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养老服务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紧扣民生保障的重点目标任务,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养老服务人才建设、特困人员供养和老年人福利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效。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成员先后带队到各县区考察、去外地学习先进经验。全面分析了形势,找准了问题,理清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思路和对策,为我们今后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我市养老服务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我市户籍人口224.9万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4.6万人,占比总人口的28.72%,比全国高出7.62个百分点(全国2.97亿人,占比21.1%)。我市已迈入人口深度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72家,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780处,养老服务总床位数2万余张。2020年以来,我市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1亿元,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亿元,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投入5437万元,有效带动社会资本投入8亿元。
(一)在制度创制方面
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力度,以优化布局、城乡统筹、功能完善、全民共享为原则,结合我市老年人口规模和养老需求,制定印发了《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营口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营口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等系列文件,明确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方向和要求。为保证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制定印发了《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关于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和管理工作通知》《关于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营口市2023年示范型社区助老食堂助餐补助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建立健全了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
(二)在设施建设方面
扎实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利用中央试点资金1200余万元,对全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进行整合,截至目前已新(改)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50处、农村互助幸福院50处。争取省级资金400万元,建设省级示范型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处,建设市级示范型社区助老食堂8处。全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为100%,镇(街)级区域养老中心设施覆盖率达到53%。从2020年起累计投入1600余万元,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专业照护改造三年提升工程,翻建盖州市高屯敬老院,改扩建大石桥市钢都敬老院和老边区养老服务中心,增设养老护理型床位378张。自2020年起,累计拨付460万元,完成16所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极大改善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条件。
(三)在拓展服务方面
政府每年列支100余万元,为城市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购买居家服务工作,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确定120元/人/月费用标准,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家政服务、器材租赁等5大类34项服务内容,并推出个性化“套餐服务”或选择“组合式服务”,目前为四个主城区1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3万余次。
(四)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方面
争取省级医养结合试点资金200万元,用于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质量,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我市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共计15家,其中养办医5家,医办养10家。通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协议合作等方式,实现100%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将65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项。自2015年开始,我市全面推进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过建立上下级分工协作机制,组建的全专结合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签约对象实施健康管理服务,提供团队式、个性化、有价值的优质服务,有效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有序就医”的格局,基本满足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需求。
(五)在人才培养方面
自2015年以来,我局依托专业院校,面向养老机构内护理人员连续举办了10期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累计培训护理人员3000余人次。2020年我局建设了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有需求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公益性养老服务组织及负责人提供完善的硬件设施和个性化的指导服务,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近三年,我市累计培养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老年人家庭照护者4200余名。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要素保障,形成养老服务整体合力。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的作用,统筹解决老龄化问题。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全市空间规划,做到“一张图”管控。适时开展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方面的立法,通过“小切口”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着力破解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
(二)加快供给侧改革,满足养老服务需求。要建立由供需关系为主要依据的养老服务建设引导机制,按照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的总体构想,合理布局养老服务点位,推进各层次、各类别养老服务机构错位有序发展。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四同步”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要求,确保按标准配建并交付使用。通过盘活闲置资源、推行公建民营等模式,进一步规范镇街级示范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该中心为枢纽,连通居家、社区和养老机构衔接的“断点”,积极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实现“兜底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三)突出政策支撑,培育和扶持养老品牌。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建设以政府公共投入为支撑、政策扶持为导向、发展普惠养老为目标的养老服务体系。落实土地优惠、资金补贴、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政策措施,用财政补贴来弥合服务成本与服务支付之间的“硬缺口”,用政府的小补贴撬动社会资本的大投入。要深入对接国内外知名企业,依托其品牌优势和专业背景,实现养老服务专业化、本土化有机融合。要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借助我市山、海、林、泉、寺的资源优势,推广康养+旅游养老模式,以养老地产、养老养生养心服务产品为载体,打造现代化高端生态养老宜居健康城。
(四)要聚焦智慧养老,推动线上线下创新发展。完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功能,同步推进市、县(区)两级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平台建设,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真正做到智慧平台连“万家”,实现以网络平台为支撑,智能穿戴终端为纽带,社区服务机构为网点的互联网、物联网、服务网三网融合。让老年人“一键”便能享受到助医、助洁、助餐、助游、助购、助急等养老服务,真正解决居家长者的核心需求。
(五)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大力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健全并落实入职奖补、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价和技能等级评价制度,不断增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职业吸引力、事业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