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春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教师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教育局深刻认识到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问题的严重性和高度危险性,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一、规范从教行为,塑造教师职业道德观念
每个学期学前周期间,全市各中小学校都要组织教师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帮助教师端正从教行为,强化纪律意识,不断筑牢教师思想防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发生师德违纪行为及时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提醒教育。全市各级教师进修学校组织中小学在职教师年度培训时,始终将师德教育作为重要环节,提升教师的道德修养。在平时的教学管理过程中,学校也注重及时发现个别教师存在的不良行为或思想苗头,及时开展教育提醒,及时纠正错误的教育行为。目前,全市各中小学校都建立了师德师风包保责任制,让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党员包保教师,做到监管责任到人,负责对被包保教师的从教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指导,坚决杜绝体罚虐待学生或侵犯学生的行为发生。
二、运用教育手段,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在思政课和生物课课堂上,教师在讲授课堂知识的过程中,会向学生传授如何与同学、教师或社会上其他人群正确交往的方法,如何正确处理青春期的心理萌动,如何处理生长发育期间的生理变化问题等,并结合相关案例讲授未成年人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还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相关法规向学生详细讲解,尽力使学生了解社会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困难、风险和掌握正确的问题处置方式,增强学生的自保保护意识及能力。
三、运用技防手段,保护未成年人校内安全
目前,市教育局直属各中学已经建设了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操场、走廊、教室、教师办公室都架设了摄像头(除卫生间的隐秘处),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时间可以达30天,部分学校正在升级改造存储设备,计划将视频存储提升至60天。完善的视频监控设施可以有力地慑止校内发生体罚、虐待,甚至性侵犯行为的发生。
四、把好入职关口,落实从业禁止规定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对新录用教师、社会教育机构招聘的从业人员、学校保安等所有能和未成年人发生近距离接触的人员进行用人前周密审查,尤其对发生过“性侵犯犯罪”等暴力犯罪前科的人员坚决落实从业禁止。
五、严惩违纪行为,构筑安全育人防线
各地各校坚持零容忍的态度,进一步加大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惩治力度,确保全市教师保持高度的自我约束,对教师体罚学生、虐待学生、性骚扰学生等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师德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依纪依法严惩。
虽然,各地各校在防范教师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问题上做了一些工作,但个别问题仍然存在。下一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教育工作情况的变化,积极转变工作方式,突出“依法治校”原则,既加强管理、教育工作,又加大技防设施投入,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实现师风向好与校园安全。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继续联合市司法部门强化校园法治宣传;制度化、常态化组织法治副校长,结合教育行业案例开好法治讲座。通过多种方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达到提升教师法治观念,保证教师依法从教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法治教育课程,让学生们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安全,慑止犯罪发生。
二是继续加强技防措施。市教育局已初步尝试安装了新型校园防范欺凌设施——例如在营口市第六中学的卫生间等一些不方便架设视频监控的位置,安装了智能拾音设备,该设备一旦识别出“不要打我”“救命呀”等关键性语音就会立即触发自动报警设备,方便学校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内欺凌现象。今后,在各级政府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将不断扩大“智能报警设施”在校内的安装使用范围,并跟踪最新的校内安防技术进展,不断补齐技防短板,强化技防手段。
三是强化教职工风险评估。2023年,营口市教育局联合营口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等多部门共同印发《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校园保安员背景资格审查,落实对教职员工、保安员身份信息核查和动态风险评估,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涉校涉生矛盾风险排查化解。这种有益的尝试今后还将深入开展,逐步摸索建立长效常态机制,实现与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动态联动,实时动态监控,切实降低校园安全风险。
四是强化教师心理干预。当今时代,教师群体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常常诱发违纪违法行为,为教育事业带来不利影响。我市正在为中小学校逐步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师,让专业心理服务人员解决教师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帮助学校管理层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教师心态失衡现象,及时制止校内虐待、性侵犯学生的恶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支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