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税务稽查人员规范执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给予涉税企业合规整改期限。
对涉税企业做到:一是讲清认定违法事实的事理。案件事实以取得的证据为基础,紧扣行政违法构成要件进行表述,完整叙述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来源、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执法程序等内容,保证案件事实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准确性。二是讲明适用法律法规的法理。以认定的违法事实为基础,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全面分析违法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内容,明确指出当事人行为具体违反的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和相关罚则,综合各方面要素对案件性质进行准确认定;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采信与否要说明理由,尤其是对不采纳的意见要讲清法理依据。三是讲透行使处罚裁量的情理。在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主观意图、手段、后果等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对从轻或减轻、从重或加重处罚的情节、理由、法律依据等进行充分说明,确保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规范适当、合法合理。四是讲好执法文书表达的文理。树立“执法文书就是论证违法行为的论述文”的理念,撰写“说理式执法”文书应做到事实清楚、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谨、说理透彻,语言表述用词准确、法言法语、文理通顺、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二、加强基层税务稽查人员的专业培训、法制教育,监督管理。
1.专业培训。在重大政策调整、重要法规出台之际,稽查部门均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增强稽查干部在具体落实中的可操作性。将“说理式执法”工作贯穿稽查办案全过程、各环节,特别是检查、审理环节,做到违法事实记录清楚、证据资料一一对应、陈述申辩依法保障、处理处罚依法依规、理由依据说明充分、论证说理条理清晰。
2.法制教育。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稽查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持续增强税务稽查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稽查铁军。稽查部门每月利用主题党日之纪检委员时间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廉政教育,通报案例并组织讨论。稽查部门在每次集中培训时,均要求拿出不少于培训日程五分之一的时间进行廉政教育。借八项规定精神主题教育契机对稽查干部进行集中教育。
3.落实码上监督。我市稽查部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开展“码上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全面推行“码上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新立案检查纳税人缴费人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或《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时,同时向纳税人缴费人送达《告知书》及二维码,鼓励纳税人缴费人适时进行“码上监督”,对稽查部门及稽查人员工作和执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提供执法、廉政等问题线索。纳税人缴费人反馈的全部信息特别是稽查执法和廉政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稽查纪委将在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