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居家养老服务支撑
一是整合服务资源。2019年我市搭建了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了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市民政局开通平台市民端服务端口,整合全市养老机构、社区站点、助餐食堂、康复护理等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共计600余家,市民可一键查询机构位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还能通过对比筛选,精准匹配最适合的养老服务。市民可拨打 6501234 智慧养老服务热线远程下单,也可通过官方网站端口在线预约家政保洁、康复护理等多项养老服务,初步实现 “指尖下单,上门服务”。二是持续开展居家服务。近些年,政府每年列支100余万元,为城市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确定120元/人/月费用标准,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家政服务、器材租赁等5大类34项服务内容,并推出个性化“套餐服务”或选择“组合式服务”。目前为四个主城区1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4万余次,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强化业务指导。针对从事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风险隐患多的特点,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开展服务系统使用操作培训,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等,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发放结业证书,近三年累计培训400余人次。
二、关于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拟制营口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年度实施方案,按照“养老机构延伸一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改建一批、新建住宅小区落实四同步要求配建一批”的方式,稳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截至目前,已建设区域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9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站780处,社区助老食堂27处,年内将建成50处助老食堂,逐步解决设施短缺问题。在医养融合方面,探索形成了医养签约合作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等四种服务模式。
三、关于优化机构养老服务衔接
依托公办养老机构和优质民办养老机构,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推动供需衔接。鼓励养老机构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开“围墙”,将食堂、洗浴、娱乐、康复等设施向周边老年人开放,积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上门服务。全市已有24家养老机构运营养老服务设施或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服务。在医养合作方面,通过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动态保证医养签约覆盖全域。截至目前,全市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19家,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服务对象。通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协议合作等方式,实现100%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全市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已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
四、关于加强政策支持与监管
在政策支持方面,积极贯彻落实《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十四五”期间,发放床位运营补贴1800余万元;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争得中央投资资金3320万元,获批申报城企联动项目2个,调动社会资本3亿元;为有效降低养老服务行业运营风险,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保障功能,2021年至2024年,累计为养老机构投保机构综合责任险520余万元;积极落实人才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3名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生申请发放入职补助9万元。在政策扶持、市场需求驱动以及社会资本投入等因素的叠加之下,民办养老机构数量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由“十四五”初期的126家发展到现在的147家,民办养老机构在全市机构中的主体作用日益凸显。同时,建立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全链条综合监管的若干措施》,明确了4方面任务,18条政策措施,并规定了消防、住建、市场监督等20个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力争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连续多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通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培训、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排查处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压实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为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已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评定出星级养老机构54家,其中营口市养老服务中心获评辽宁省五级养老机构。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监管力度,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持续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质量,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