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沙蜇捕捞时间的建议》已收悉,营口海蜇传统产业历史悠久,1989年改革开放以后,营口沿海的渔民们就以捕捞和加工海蜇而闻名于世,营口海蜇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能够产出全国品质最优的海蜇,为促进营口海蜇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关于保证海蜇捕捞船只数量的建议,现答复意见如下:
一、2025年沙海蜇捕捞时间批复情况
2025年2月我局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了《2025年伏季休渔期间(海蜇)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许可项目申报书》申请15天的沙海蜇的作业时间。同时我局在申报书中特意注明要求沙海蜇与海蜇捕捞时间要相衔接,方便雇佣船员,减少企业生产成本。
2025年3月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2025 年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许可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规定2025年辽宁省海蜇捕捞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15日之间,视资源、海况等因素确定不超过 15 天捕捞作业时间。
沙海蜇的捕捞时间8月1日至8月20日之间,视资源、海况等因素确定不超过 10天捕捞作业时间。同时批复我市沙海蜇作业船只为90艘。
综合2025年海蜇资源、气温高、降水少等因素,我局会同盘锦等市近期已向省厅申请,建议2025年海蜇的开捕时间定为7月22日至8月5日(共15天),海蜇捕捞结束后,渔船更换网具然后进行修整,沙海蜇的捕捞时间为8月10日—8月20日(共10天),目前省厅暂未公布捕捞作业时间。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会同大连海洋大学、省海科院等科研单位形成沙海蜇捕捞专报,继续向省厅争取延长沙海蜇的捕捞时间。我市沙海蜇的成熟期在8月10日后,所以沙海蜇的最佳捕捞期为8月10日至8月31日,沙海蜇的捕捞期应从10天延长至20天。
二是做好产量统计和渔船管理工作,为争取沙海蜇的捕捞时间和船只数提供数据支撑。从事沙海蛰专项捕捞的渔船必须安装并开启北斗定位监控系统,接受监管;渔船作业期间,将离港、返港、生产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渔捞日志,渔船的每网次渔获应在起网后2小时之内如实在渔捞日志上记载,并每日按时将渔获情况和船位进行报送,渔捞日志记载的船位信息将与定位终端的航迹进行比对,并接受渔政船的海上执法检查。渔船返港时,由渔业执法机构对渔获物进行检查,并录入“渔港通 APP”软件。督促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每天的产量等信息的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