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世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银监局推动各商业银行促进我市房地产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工作,近年来已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2024年6月金融监管总局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金融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 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金发〔2024〕14号),明确协调机制职责、“白名单”项目条件和标准、项目推送反馈管理流程,要求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做好金融支持服务。2024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再次联合下发《金融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的通知》(金发〔2024〕31号),要求充分认识城市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的积极意义,分类分批将合规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统一纳入“白名单”。
自文件下发以来,根据总体工作要求,我局与市住建局共同牵头建立营口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把合规房地产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推动金融机构增强对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支持力度,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对申请纳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的项目,我局向辖内银行机构进行全面广泛推送,密切跟踪企业与银行对接进展,对于项目企业提出的意向合作银行,指导机构主动调查对接,持续推动工作开展,有效提升项目获信成功率,解决房地产项目与银行机构对接不顺畅问题。对正式纳入“白名单”的项目,我局推动银行机构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指导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贷款投放进度,并加强与上级行沟通,结合名单内企业资金需求,做到“应贷尽贷”。对于暂不符合“白名单”条件的,我局要求主办行列明具体原因反馈到协调机制,积极推动项目修复,指派专人跟进整改效果,相关问题解决后再次审查并推送,确保“应进尽进”。
为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我局与市住建局共同牵头,组织召开多场“政银企”三方对接会,推动十余个房地产项目与辖内银行机构现场对接,畅通信息、达成共识、合作共赢,推进更多合规住房开发项目进入“白名单”,研究暂不合规项目修复的可行性方案,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动项目加快建设交付,更好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资金需求。
我局持续推动辖内银行机构为营口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截至目前,营口地区11个保交房项目已全部顺利交付,“保交房”任务圆满完成。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方面,全市已有8个项目纳入“白名单”,其中6个项目完成授信审批工作并陆续提款,累计获得授信7.99亿元,信贷资金落地4.53亿元,为地区房地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在利率管理方面,根据《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经国务院授权的利率主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利率管理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我局目前无权开展此项工作。
在推动银行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要求,引导金融机构扎实做好结构调整、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积极发展冰雪经济、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以金融夯实营口全面振兴的发展根基。2024年末,全市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站稳2000亿元关口,全省排名上升一个位次至第四位,其中用于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全省排名第三,为营口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保障。2025年前5个月新增信贷投放433.11亿元,余额较年初增长83.69亿元,有效助力辖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引导银行机构加大金融供给力度,推动对照扩围增效等近期出台的文件要求梳理内部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健全贷款拨付方式和贷后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封闭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发挥主办行作用,合理满足项目融资需求。同时,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指导提升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水平,加快构建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