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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去也管理工作的建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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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世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去也管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好!集中反映出当前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我们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仔细研究,并根据您的建议起草了《2025年物业行业服务管理提升行动方案》,旨在通过加强物业企业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让广大业主不断增加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基本内容如下:
    一、加强物业维护管理。物业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严格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基础性服务义务,确保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完好、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对于电梯、消防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并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要委托专业机构定期维修和养护,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运行;对于物业服务费应承担的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维修,要在7日内完成修复,应当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申请人按照维修资金使用规定和流程尽快完成修复;加强小区建筑物、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消防、防汛排涝等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保和公共秩序巡查管理工作。每年第四季度,物业企业要将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二、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物业企业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小区内乱搭乱建、侵占公共空间、毁绿种菜、高空抛物、任意弃置垃圾、噪音扰民、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违法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等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僵尸车辆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综合执进行核实清理。
    三、加强相关信息公示。物业企业要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如实公布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受委托管理的公共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等信息,保障业主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知情权;在小区每个楼栋单元门内张贴公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单位维修服务和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方式(具体内容由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收集提供),方便业主咨询、报修和投诉举报。
    四、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物业企业要建立物业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及时妥善解决业主的合理诉求和物业管理难题;要将物业管理工作主动融入社区治理,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做好基层社会治理、维稳等相关工作。
    五、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完善物业企业管理制度
    1.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物业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包括法律法规、管理知识、服务技能等方面,帮助物业更好地履行职责,提升服务水平。
    2.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包括业委会章程、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等。这些制度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居民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网格化”管理,包楼到个人,及时高效的完成业主所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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