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营口市委员会:
现就《关于预防和应对校园霸凌事件的建议》,提出主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营口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学生欺凌防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市级统筹职能,构建“预防—发现—处置—修复”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形成了具有营口特色的防治模式。
一、建立防范机制
(一)成立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各中小学校由校长负责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德育主任、教职工代表、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家委会负责人)、校外专家等,高中阶段学校还适当吸纳学生代表。
(二)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的职责,学生欺凌治理工作教育培训和预防预警机制,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事件报告、处理及干预流程等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以及对实施欺凌学生教育惩戒等具体规定,有效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推动学校将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各中小学校实现视频监控校园全覆盖。加强领导值班和保安校园巡查,确保无缝隙衔接。在5所试点学校安装防欺凌语音智能分析装置,通过声音识别、异常聚集检测等技术,实现卫生间、寝室等重点区域24小时监控。
二、加强宣传教育
(一)开展专题教育。创新“1530”安全教育模式,将学生欺凌防治信息制成放学铃声播放;录制情景剧37期,促进学生“沉浸式体验”;每学期召开2次学生欺凌防治主题班会,覆盖全市200余所中小学校,促进中小学生知法敬法守法。广泛组织《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课件示范文本》学习,实现家长、教师、学生专项培训全覆盖。
(二)普及法律知识。举办“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民法典专题讲座,为234余名法治副校长颁发聘书。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向师生开展防范欺凌宣讲100余场;联合公安机关,印制300套宣传海报发至全市中小学,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条,惠及师生20余万人。
三、完善制度建设
(一)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流程。组织20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起底式”排查,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态、同学关系等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暴力和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对欺凌者进行严肃处理。
制定《营口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明确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指导学校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
四、加强心理辅导与干预
(一)建立心理辅导室。不断加大心理健康投入,全市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基本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和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专题活动,做到全覆盖、不断线。
(二)开展心理干预活动。开展学生心理测评,建立“一生一档”,实施精准干预。不断加大心理咨询室投入和心理健康教师招聘力度,强化心理健康投入和硬件保障。常态化开展“家长大课堂”“教师家访”等活动,指导家长科学关注孩子心理健康,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的氛围。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坚持“预防为先、标本兼治”理念,不断完善具有营口特色的学生欺凌治理体系,为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