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学生在校用餐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管理家长送餐,实现安全交接与暖心保障
在家长送餐管理方面,秉持家长自愿原则,家长可自主选择为孩子订购校园餐或自行送餐。确保学生用餐及时性,安排固定时间,家长统一将餐食送达学校门卫。为避免安全隐患,实行“点对点”送餐模式,家长需直接将餐食交付至学生手中,避免途中交接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及人身安全隐患,保障送餐全程安全可控。针对秋冬季送餐需求,学校设置保温箱,并配备加热设施等,家长可按需使用,确保学生在寒冷天气也能享用温热餐食。
二、完善畅通反馈渠道,打造阳光透明校餐管理
采取多元化监督渠道,定期邀请家长走进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开展实地考察、调研活动,直观了解餐食制作与配送流程。设立校长信箱、局长信箱,畅通家长意见反馈渠道,定期开展校园餐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家长对餐食口味、营养搭配、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针对问题及时整改,不断优化校园餐管理工作。
三、优化食堂经营模式,构建健康营养校园餐饮体系
全域大力推进“零利润”学校食堂,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自办食堂,确保学校充分履行主体责任。有序推进部分具有自办食堂条件的学校,转向自主经营食堂模式。目前,已推动7所学校完成了食堂经营模式的转变。对于条件有限的学校,均选择由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严格审查筛选入围的集中供餐企业负责供餐。
四、强化联合检查机制,完善校园食安追溯体系
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推动各级学校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确保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全面推进校园大宗食材信息可追溯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园通过“食安辽宁”智慧监管平台上传进货票据和出厂检验合格证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五、严格落实陪餐双制度,筑牢校园餐饮安全防线
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学生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和家长陪餐制度,每餐都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台《营口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代表陪餐工作实施方案》,全市累计开展家长陪餐活动2000余次,参与家长近万人次,切实保障了家长对校园餐饮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强化食安培训考核,提升校园食品管理水平
定期组织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主要从业人员接受培训与考核。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校园食品安全培训会,通过“市级示范培训+县区二级培训”两级联动模式,实现中小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培训,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学校持续完善问题食品快速反馈及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第一时间终止风险、核查处置,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校园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市教育局将紧紧围绕工作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坚定不移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引向深入,推进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再上新水平。
感谢您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对我市教育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