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市局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征管体制改革实际,市局研究决定,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其他班子成员
成 员:市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稽查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分管办公室局长。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议。
2.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营口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二、营口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
(一)办公室组成
主 任: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办公室、纪检组、法制科、纳税服务中心、纳税服务科分管负责人。
工作人员:办公室配专职人员一名。市局机关各部门、稽查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各1名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1.在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日常工作。
2.负责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并组织编写市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草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文稿。
3.具体承办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市局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互联网站、内部网站和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和相关新闻媒体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
4.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程序进行保密审查,负责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营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等主管机构的工作联系。
5.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同时负责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交流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