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以“矿权减量、矿业转型、矿企安全、矿山生态、矿区稳定”为主要内容的非煤矿山综合治理(以下简称 “五矿共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依据《关于组建辽宁省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辽自然资源办发
〔2018〕7 号)精神,结合我市矿政管理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成立盖州市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市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构建严格非煤矿业权管理的政策体系,指导非煤矿山“五矿共治”攻坚的各项专项行动,研究确定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 勇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王华奇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徐德旭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聂正茂 市工信局局长
张振洲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学贞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蒋纯祺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媛媛 市发改局副局长
王 乐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宋焕民 市工信局副局长
崔永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庆军市财政局副局长
葛宝君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戴世超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林 森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曲忠胜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赵 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洪波高屯镇政府镇长
孙 郁 团甸镇政府镇长 张泽稷青石岭镇政府镇长孙尚勇 徐屯镇政府镇长 刘景辉 沙岗镇政府镇长 黄永嵩 双台镇政府镇长 段旭升 九寨镇政府镇长 孙 冠 陈屯镇政府镇长 隋明然 矿洞沟镇政府镇长田春 卧龙泉镇政府镇长田洪吉 梁屯镇政府镇长 董 慧 小石棚乡政府乡长刘传涛 二台乡党委书记
杜大威 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玉岩 太阳升街道办事处主任栾 磊 西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永传 团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侯旭东 归州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乐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 1 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另行发文。
三、非煤矿山“五矿共治”专项行动推进组组成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矿业权控增减存、矿业结构优化、矿山安全生产、矿山治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违法行为整治、矿山尾矿库治理、矿山企业转型升级 8 个非煤矿山“五矿共治”专项行动推进组。
(一)矿业权控增减存专项行动推进组。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徐德旭同志任组长,成员名单包括市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乐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非煤矿山管理职责,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共同责任体系;负责严格矿产勘查开采准入条件,强化矿种差别管理;负责科学编制矿业权出让计划,有序投放矿业权;负责严格非煤矿山审批监管规范;负责依法清理各级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做到应退尽退。
(二)矿业结构优化专项行动推进组。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徐德旭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乐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统筹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科学有序推进绿色矿业发展;负责通过规划引导实施大集团战略,提高矿业开发集中度;负责通过规划合理调控主要矿种开采总量,提高资源利用率;负责通过规划鼓励国家、省稀缺
类矿产的勘查开发,控制和消减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类矿产的开采能力。
(三)矿山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推进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学贞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戴世超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工程;负责开展重点地区综合政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整顿非煤矿山开采秩序;负责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实施高风险环节生命保护工程,提升非煤矿山抵御风险能力;负责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和产能;负责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管执法水平。
(四)矿山治污专项行动推进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振洲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葛宝君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加强矿山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扬尘等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负责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规划,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负责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负责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
(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行动推进组。由市自然资
源局局长徐德旭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权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水平,有效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破坏,持续改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负责建立责任体系,集中力量,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积极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六)矿山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推进组。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徐德旭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权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对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地区、矿产资源富集地区、涉黑涉恶矿山以及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进行整治;负责建立联动保障机制,搭建违法线索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执法合力。
(七)矿山尾矿库治理专项行动推进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学贞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戴世超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以提升尾矿库安全基础条件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尾矿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尾矿库治理工作,大幅减少尾矿库数量,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八)矿山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推进组。由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局长聂正茂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宋焕民同志担任。
主要负责加快矿山企业技术、工艺和装备改造,推动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矿山建设,促进传统矿山企业转型升级;负责鼓励地方依托矿产资源优势发展资源精深加工产业,走规模化、高端化、绿色化的路子,形成矿山企业与矿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互相配套、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推进我市新型原材料产业发展。
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专项行动推进组随即撤销。
盖州市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