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交通局201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市交通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以在营口市交通局政府网站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我局政策法规科联系,联系电话:0417—2834026,传真:0417—2833466,地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79号,邮编:115001。
一、 概述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 2014年,市交通局认真在全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明确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局直各单位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按照市政府对机关网站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我局于2014年2月对市级门户网站“营口市交通局信息网”进行改版,主要栏目设置:交通概况、组织机构、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办事指南、服务信息、政策解答、精神文明、廉政建设、在线查询、出行服务、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等内容。强化政务公开类栏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必须及时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需要向社会发布的公告、公示、通知、人事任免等内容和其他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强化公开的政务内容准确性和时效性。
局运输管理处充分发挥 “营口运管处”新浪官方微博和“运管服务之声”广播节目两大媒体平台的作用,倾听民意、服务民生;营口交运集团客服中心利用先进的受话系统和网络资源,建立统一的服务平台,对外公布统一服务号码“2166699”,采用6条线路同时接听,满足客户咨询服务,受理市民投诉调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了384条政务信息,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条,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修正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即《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安排》;业务类信息1条,即《辽宁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辽交运培发【2013】82号)。
制发规范性文件379件,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0条。
三、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受理道路运输咨询2件,在规定时限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答。
四、 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局直个别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范围还不够清楚明确,今后要加强培训学习,并在工作中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