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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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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营口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至1231日,电子版可以在本部门政府网站查询。

一、概述

2014年,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狠抓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落实,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初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指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全面实行主动公开。利用网站、报纸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群众关心、涉及到群众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特别是在行政许可审批上,我们将所有许可信息在网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公众查询。

(三)公开形式多样化。许可信息全部实现了网站公开;重要执法信息全部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发布;利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全部按照规定依法给予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4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深入推进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虽然我局2014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2015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按照市政府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切实满足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广泛需求。

(三)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改版局网站,增大网站容量,增加公开信息数量;继续实施重要信息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提升群众的知情权。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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