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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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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2015年,市公安局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宗旨,以打造一流警务、构建和谐营口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着力提升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营口,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向社会公布营口市公安局2015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为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到位,紧密结合《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市局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局机关各警种支队密切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通过对制定文件内容和适用范围的把握,界定涉密文件的等级和适宜公开的程度。同时,市公安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以及职责与监督等内容,规范了新闻发布的内容、组织形式、审批程序、职责分工等环节,重新强调了政府网站的工作原则、工作要求、报送内容方法、时限要求、监督管理制度规定。除此之外,市公安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推进了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做强“网上公安机关”,突出实战应用,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网上公安机关”建设工作,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以“服务、沟通、监督、宣传”为理念,全面深化“网上公安机关”高端应用。一是公安政府网站建设应用得到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公安信息网2015年发布、更新信息5200余条,更新公安信息网图片11000余幅,更新视频、音频80余条,开通各种专项工作、专项行动专栏24个;局长信箱、举报中心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信件350余封;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解答问题千余次,全部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全市各级公安政府网站已成为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为辽宁公安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惠及民生做出了应有贡献。二是公安微博快速跨越式发展,辽宁特色公安微博群初步形成。截止2016年1月29日,市公安局在《腾讯网》、《人民网》、《新浪网》上开通的公安微博客拥有粉丝达到26万余人,发布、转发各类公安信息4.2万条,网站点击量达到5000万人(次),成为全市政府机关网站点击量最高的单位之一。三是认真解答民心诉求,聚力提高警民关系和谐程度。为进一步规范办理“民心网”群众诉求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奖惩规定,市公安局严格按照省厅制定下发的《辽宁公安民心网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充分调动公安机关办理群众诉求工作积极性,以群众是否满意为评价办理工作根本标准,积极面对群众诉求,想方设法解决问题。2015年,市公安局接受民心网群众诉求900余件,在诉求总量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各项办理指标继续保持较高提升态势,其中,满意率100%,优秀率100%,平均办件19天,平均分5.21分,全省公安系统排名第一,综评分11.2分,全省公安系统排名第一。

  三、丰富活动载体,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展

  市公安局始终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并积极探索通过新闻发布会、各种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案件的侦办以及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包括服务企业、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打击整治等六个方面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与此同时,市公安局还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不断扩大民众知情范围。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市公安局充分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在特殊节日、特殊时点上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活动载体,先后举行了“110宣传日”主题活动启动仪式、“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启动仪、全市公安机关“阳光执法警营开放日”等宣传活动;与市禁毒委成功举行“6.26”国际禁毒日“禁毒品、促和谐、树新风、迎全运”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加了市政府举办的“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市公安局在这些活动中充分展示了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广泛听取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人民群众在热情参与熟知公安机关便民服务措施的同时,提高了知法、守法意识,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打造平安辽宁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2015年度,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在下阶段工作中,市公安局将会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培训、增加便民查询手段上下功夫,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多种政务公开形式,积极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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