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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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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营口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依法公开,不断加强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领域、完善公开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深刻理解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内涵,不断增强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始终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司法行政跨越式发展,树立政府部门新形象的重要举措。我局曾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形势,进行思想动员,落实领导责任,部署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进任组长、纪检组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组组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突出“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政务公开负起主要领导责任,真正的做到“一岗双责”。

  (二)精心组织实施

  根据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研究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中,领导小组的各位领导认真督导,严格把关;相关工作人员尽职履责,努力做好日常政务公开工作,无论是公开内容的甄选,公开形式的创新,公开回馈的处理,都尽职尽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政务公开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部署下一个阶段的工作任务,明确会议记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部署及时完成方案、报告等相关文件的撰写,完成政务信息的梳理和网上发布,做好工作记录和整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相关材料,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依法设立和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研究制定了《营口市司法局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要求全体公务人员增强软环境建设意识、增强服务意识,真正以软环境各项规定规范自身行为,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形成规范化管理,为贯彻落实好各项规定,用制度去管理人,让人人都处在制度的约束下,按章程办事,做到有章可循,按规范办事。

  二、公开内容

  (一)本部门职责、权力公开情况

  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148法律服务网”上,将我局及直属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主要职责进行了公开。

  (二)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公开情况

  为增加办证和公证管理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和监督力度,市公证处根据《关于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8】75号)文件精神,在公证大厅处公示公证事项、收费依据与收费标准情况。

  为方便戒毒人员家属关注戒毒人员戒毒情况、生活情况和康复情况,按照省厅和市局要求,强戒所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务公开手册》在戒毒人员接待室、教室、图书室、劳动现场等处进行了公示。

  我局将《营口市司法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营口市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图》《营口市法律援助工作有关须知》《法律援助条例》在“148法律服务网”上进行了公示;《营口市司法局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查询服务办事指南》《营口市司法局提供法律服务办事指南》《营口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公益服务进村(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口市司法局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年活动方案》《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营口市司法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营口市司法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表》《营口市司法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三)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新址迁建项目从早期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工程施工及招标工作均在辽宁工程信息网和辽宁招投标监管网上进行了公示。

  (四)本部门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公开情况

  我们将局机关及四个直属单位办公的电话、传真、办公地址等具体情况都在“148法律服务网”上予以公开发布。

  三、丰富形式载体,拓宽政务公开的平台网络

  (一)完善宣传橱窗、新闻媒体、公共查阅室、公开栏、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公开方式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使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深入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政策和措施,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二是开展行风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活动,11月初由我局任副局长带队,组织市公证员走进营口直播间,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涉法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政风行风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对通过开展面对面评议、考评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组织力量,认真调查,迅速落实,依法进行处理和纠正,积极进行整改。对于在检查中态度不端正,解决问题不主动,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并在全系统给予公开曝光,进行通报批评。

  (二)积极利用政务公开新形式、新渠道

  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政务公开。坚持把网上政务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注重强化网上办事功能,注重群众意见和需求,能够及时发布、更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大行政决策、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等各类重要政务内容。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政策法规类和业务类文件信息等。

  二是通过部门网站,公开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由我局主办的“148法律服务网”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由专人负责,及时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相关信息在网上发布并做好网站的维护工作。网站截至年底共累计更新近895次。网站开辟 “政务公开”栏目,全面提供司法行政工作日常信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保证公开公平。“工作动态”及时报道了我局重要的活动、会议、新闻等动态信息。为了提高信息公开力度,保证信息的时效性,我局在网站的醒目位置上设置“通知公告”一栏,及时发布面对社会的有效信息,滚动播放。网站不仅公开政务信息,而且还在线帮助群众解答一些法律问题,非常及时。“148法律服务”一栏,就是专门用来解答网民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全年共答疑咨询案件17件,件件有回音,不适合在网上公开解答的内容,及时通过电话或电子信箱解答5件。这些问题的解答,不仅帮助了当事人,对于其他群众也具有有益的借鉴作用。

  

  (三)依托“政务公开日”活动,搭建政民互动平台

  今年5月15日是辽宁第十个政务公开日。我们根据《营口市司法局2016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实施方案》,进行系统部署,集思广益,并在对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公开日顺利开展。在公开日当天,我局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工作,通过摆放展台、宣传图板、横挂条幅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册二百余份,现场法律政策咨询百余件。政务公开不仅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而且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同时,我们以次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使活动更加贴近民生、贴近百姓、贴近生活。我们也将相关活动的文字材料及图片资料及时上报公开。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办的统一要求,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一月份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上报市政务公开办。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从总体上看运行较好,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政务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网站公开内容有时没有及时更新。今后,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对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举措;三是加强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营口市司法局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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