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我们深知,在国企改革进程中,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的内在要求,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要任务。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而规范董事会运作是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又是这一核心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总监则是公司治理、制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保证公司制度机制的正常运作,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和内部控制机制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
年初以来,市国资委坚持“治理结构健全、专业能力增强、治理制度完善”的总体原则,聚焦国企改革发展要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健全企业内控机制,扎实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试点和财务总监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委派试点工作。
作为此项工作的先行先试单位,我们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及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现已经分别与两名外部董事、一名财务总监签订了聘用合同。外部董事和财务总监制的落实落地,我们的理解,均是为实现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利好的环境和良好的人才支撑。二者的职责和作用在集团体系的运作和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
我们聘用的这两名外部董事,均为非本公司的外部人员,并且其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不负责执行层的事务。这里,我想发表一点个人的理解,就是国资委之所以推出外部董事制度,也是在打破以往国有企业董事会全部由企业内部人控制的格局,通过“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占多数的制度性安排,从根本上促进企业决策层与执行层的分离,从而增强企业及董事会的经营自主权,提增企业的经营活力。
外部董事的优点在于:从经验上看,外部董事聘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他们有商业感觉,有决策能力;从是否专职上看,外部董事主体是专职的;从其独立性上看,外部董事与企业班子没有任何的关系,是国资委选派的,独立性好;最后,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这也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且大多外部董事只放在决策层,不负责具体事务,有效实现决策层与执行层的分离。这一制度设计有效避免了董事会与经理层的高度重合,真正实现让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
对于财务总监而言,他既代表了投(出)资人也就是国资委的利益,也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企业所有者意志实现的最直接的执行者,代表企业全体人员做出财务决策,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因此,财务总监明显的角色就是财务战略定位者。财务总监掌握了以企业“神经系统”之称的财务信息和以企业“血液系统”之称的现金资源,通过建立一个以价值管理为核心的体系,对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进行全面的统筹规划,形成企业的信息源和资金源,这是为企业提供财务信息支持和资金保障的前提。
为了更好地发挥外部董事和财务总监的作用,做为试点企业,我们积极营造工作氛围,创造有利条件。
首先,全面畅通企业信息渠道,充分赋予外部董事和财务总监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信息的权利,使他们掌握全局,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更好的履职担当。
其次,注重营造民主决策的整体氛围,充分赋予外部董事思考的空间和质疑的权利,保证外部董事决策时能够客观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进而反向督促董事会严格程序、规范运行。
另外,充分发挥外部董事的专业技能,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水务集团的企业领导人员普遍具备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熟识并了解企业整体的经营管理状况,也具备开阔的管理思路,但是囿于自身的思维定式、传统固态的工作模式而难免存在一定局限性,专业知识还存在盲点。在董事会中,具有互补专业技能的董事会成员,能够为决策提供更多的知识和信息,规避财务、法律、税务以及技术风险,有效降低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因缺乏某项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而带来的各种显性和隐性成本,这些更为专业的外部董事能够帮助董事会从更广阔视角、更多维思路去研究剖析决策事项,捕捉把握机遇,识别化解风险,实现科学决策,从而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效率。
最后,不断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增强董事会运作的独立性、有效性,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强化外部董事权责对等意识,督促外部董事围绕“三重一大”决策风险点,重点关注投融资、改制重组、重要资产处置、债务风险防控、对外合作合资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下一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水务集团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持续深入改革,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