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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自然资源局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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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保卫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政务督办、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负 责 人:张保海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营口市自然资源局506 室

工作电话:2661506

 

(二)机关党委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部门的党群、工会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承担部门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部门的退休干部工作。拟订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

负 责 人:王雪峰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营口市自然资源局609室

工作电话:2661609

 

(三)政策法规科。

工作职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信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开展相关海洋权益维护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和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拟订市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加强海洋科技能力建设。承担对外及对港澳和台湾地区的自然资源合作交流,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行业科技进步和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并指导实施,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市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指导管辖海域使用、海洋生态、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矿山日常下井等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市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协调、联络、督导和数据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负 责 人:周守文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营口市自然资源局205室

工作电话:2661205

 

(四)规划编制科。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和报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与城市设计;负责北部城区规划区内本部门规划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负责全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申报;指导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负 责 人:袁世朋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营口市自然资源局408室

工作电话:2661408

 

(五)规划监管科。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土地出让、划拨的规划条件;负责北部城区规划区内本部门规划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监管、规划放线管理、规划验线、规划核实;负责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相关技术规定、标准及年度规划目标;负责全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负 责 人:李云亭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营口市自然资源局411室

工作电话:2661411

 

(六)行政审批与确权登记科。

工作职责: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负责贯彻落实审批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政务服务目录》审核、录入、动态更新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信息平台建设和监管工作。负责换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工业类用地)。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办法;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负 责 人:贺成林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营口市自然资源局303室

工作电话:2661303

 

(七)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国家、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负 责 人:王甲义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营口市自然资源局604室

工作电话:2661604

 

(八)国土空间规划科。

工作职责: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上级政府审批的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的报批工作和报市政府审批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提出海洋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市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市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负 责 人:段立新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营口市自然资源局306室

工作电话:2661306

 

(九)耕地保护监督科。

工作职责: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组织实施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上级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负 责 人:吴畏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营口市自然资源局405室

工作电话:2661405

 

(十)矿业权管理科。

工作职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发证权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全市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拟订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负 责 人:王磊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营口市自然资源局310室

工作电话:2661310

 

(十一)海洋管理科。

工作职责:起草全市海域使用的管理政策,组织编制并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组织申报围填海计划,指导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征收海域使用金。组织开展市政府批准用海审核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用海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全市海洋生态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海洋生态整治修复工程。组织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指导全市海洋观测、预报和评价工作,推动建立全市海洋防灾减灾制度机制,指导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海洋环境观测预报和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负 责 人:栗雪琳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营口市自然资源局312室

工作电话:2661312

 

(十二)测绘地理信息与生态修复科。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地理信息的法律、法规;负责基础测绘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管理;负责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的管理;负责测量标志的保护和全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市场的管理;负责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测绘与地理信息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性或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拟订市级地理信息航空摄影及航天遥感影像获取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维护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贯彻执行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负责全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及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等工作,负责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涉及市自然资源局承担的有关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负 责 人:刘洪霖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营口市自然资源局302室

工作电话:2661302

 

(十三)海洋经济科。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海洋强国建设等重大战略,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利用、海洋军民融合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管理全市海洋经济基础数据。

负 责 人:李茂军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营口市自然资源局311室

工作电话:2661311

 

直属分局:

(一)营口市自然资源局鲅鱼圈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

负 责 人:王生才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红海街道市民服务中心541室

工作电话:6169978

 

(二)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老边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

负 责 人:赵家洪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老边区花园路9号

工作电话:3259310

 

(三)营口市自然资源局站前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

负 责 人:徐黎明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

工作电话:2882301

 

(四)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西市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

负 责 人:郝旻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清华街道清华路北31-2号

工作电话:4852130

 

直属事业单位: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方面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为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负责市辖区不动产登记及权籍调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开展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预报预警工作。

(四)负责土地储备和一、二级土地市场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承担采矿权出让转让交易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五)负责对自然资源行为的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和维护土地市场,矿产市场秩序工作。

(六)负责国土空间整治、矿山环境修复和综合治理、海岸带修复等相关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城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及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对海域使用、海洋生态保护等行动的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海洋环境要素分析、预报预测与防灾减灾等服务工作。

(十)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和湿地资源的调查、监测等事务性工作;为村镇规划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十一)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石晓华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工作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4楼西侧

工作电话:2877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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