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1]1号)和《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营政办明电[2021]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鲅鱼圈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鲅鱼圈区人民政府不断深化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水平,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调整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孙建国任组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张玉军任副组长,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在政府内部严格实行上网信息审核制度。制订了《2020年鲅鱼圈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鲅政公领发[2020]3号)和《2020年鲅鱼圈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鲅政公领发[2020]1号)文件,明确了区政府门户网站各政务公开栏目的责任单位及栏目信息更新的要求。三是严格绩效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目标绩效考核,2020年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区绩效考核系统中的分数为20分,比重不低于区绩效考核总分的4%,也达到了国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要求。
(二)加大公开力度
一是强化基本信息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基本信息共4272条,(新冠疫情信息11170条)。其中,各类政府文件284件;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类信息47条(建议提案办理栏目);机构设置信息46条(政府机构);人事类信息5条;重大项目类信息7条;公示公告类信息307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类信息53条;政府工作报告类信息1条;新闻发布会类信息0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3条;工作类信息837条(部门信息+镇处工作);执法监督类信息167条(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类信息299条;服务类信息215条(服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政府会议类信息14条等。
二是突出重点信息公开。全年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及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等184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事项、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164条,公开部门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等信息440条。
三是注重依申请公开。2020年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共受理2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办理答复20件,结转下一年答复1件。已办理答复的20件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含同意部分公开)19件, “不同意公开”0件。已办理答复的20件公开申请中,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共1件;重复申请1件。
四是做好政民互动。成功举办了第十四届“5•15 政务公开日”活动,活动接待来访群众4500余人次,发放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000册、宣传手册3000册、宣传单20000份,向过往群众宣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借助新媒体,多平台联动开展政务公开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安辽宁、平安营口、平安鲅鱼圈、享乐鲅鱼圈以及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实时发布信息600多条,方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能随时了解各部门工作最新动态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下发了《2020年鲅鱼圈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鲅政公领发[2020]3号),一是提出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要点以任务清单模式分解到具体单位,规定了完成时限,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将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保障工作分解到相关单位,明确了区政府门户网站各政务公开栏目的责任单位及栏目信息更新的要求,确保区政府门户网站每个栏目有单位更新,不留空档。
(四)优化平台建设。按照省、市政府文件要求,在市信息中心技术人员指导下,依托市政府集约化网站平台,参照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性栏目设置,建设了鲅鱼圈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前信息公开平台已建设完成,一级栏目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二级栏目15个、三级栏目17个,截至目前,共发布本地信息2100余条。对首页领导之窗栏目进行了重新调整,按照市统一格式要求规范展示。
(五)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工作。全面梳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事项。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强力指导下,对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26项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明确了各领域的公开事项和公开主体。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行政法规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六)开设专栏。根据省、市要求在政府网站开设“六稳六保”和全力抗击新冠专栏,发布“六稳六保”的信息和文件15条(件)、视频42个。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和文件1万多条(件)。
(七)强化监督保障。坚持日常检查、重点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方法,对区政府网站进行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每天进行,随机抽查网站栏目保障情况;重点抽查每月开展一次,抽查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检查每年度一次,全方位检查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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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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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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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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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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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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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154 |
+88 |
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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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3 |
-3 |
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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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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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424 |
+180 |
1546 |
|
|
行政强制 |
59 |
+2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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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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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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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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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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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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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集中采购 |
83 |
1140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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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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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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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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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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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2 |
0 |
0 |
0 |
0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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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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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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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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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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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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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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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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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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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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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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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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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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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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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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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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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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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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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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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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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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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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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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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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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鲅鱼圈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方式比较单一、规范化有待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营口市实际,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的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一是继续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好全年统筹谋划,切实推动全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丰富意见征集等栏目内容,提高栏目质量,全面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加强对问题的通报问责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0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