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金融发展局关于“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计划
营口市金融发展局
2021年3月25日
目 录
(一)强化组织体系保障 20
(二)政策保障落实落细 20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20
(四)金融人才培育与保护 21
前 言
金融是经济运行的血液和动力,既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其本身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代产业。强化金融支撑作用,做强做大金融产业,既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市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了扎实推进营口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的战略任务,明确金融业在“十四五”期间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打造营口金融特色优势,促进金融业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发展。结合我市金融业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十三五”金融业规划总结
(一)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期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我市经济承受一定的下行压力,但市委市政府一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底线思维,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化金融改革”三方面开展金融工作。连续推出《营口市支持金融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施方案》、《营口市金融创新奖管理办法》、《营口市金融工作创新指引》、《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的指导意见》、《营口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流程图》、《营口市金融业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报告制度(暂行)》及《营口市风险防控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密联系机制》等多项政策意见。全省率先完成了农信社改制工作,同时在扶持产业发展、鼓励新设金融机构、提升金融创新能力、扶持企业上市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为金融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金融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明显,金融产业和金融服务日渐丰富和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服务民营经济能力明显增强。现对照关于落实《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营政发〔2016〕45 号)中的金融工作任务进行总结汇报:
重点产业金融发展目标:
1.港口金融——加快港口金融创新试验区建设,推进辽宁北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运营,并有效发挥其作为区域性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港航贸易融资信用平台的作用,为港前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撑,推动期现联动、继续发展期货交割仓储设施。
完成情况: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港口物流金融创新试验区、港口金融创新试验区等发展,着力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特别是重点扶持辽宁北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金融机构,打造面向全省的专业化金融服务新支点。截至目前,辽宁北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注册会员486家,累计开展收益权类、公告综合类等业务1269笔、交易金额达1857亿元。同时,重点加强与大连期货交易所的沟通互动,市政府领导同志亲自带队,多次赴大连现场对接,围绕营口的镁、铝及海蜇产业进行深入探讨,取得了相应成效。
2.制造金融——组建并妥善运作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我市主导产业内的优质企业;积极鼓励我市主导产业内的龙头企业上市;鼓励具备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集团建立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关的信贷、担保、融资租赁等业务;同时确保金融支持措施不与制造业转型升级、环保安全的发展方向相背离。
完成情况:
(1)预计“十三五”末,我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543.8亿元,比年初新增210亿元,制造业贷款增幅将比“十二五”末增长了67%,金融对我市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2020年1月份,为适应当前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变化,提高全市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加快优势企业上市步伐为目的,市金融发展局代市政府先后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营口市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星火计划”实施方案》、《营口市企业改制上市新政10条》等文件。以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坚持股改与上市并重,境内上市与境外上市并行,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并举,多轮驱动,多管齐下,努力开创企业上市新局面。“十三五”末,我市主板上市企业可达2户;通过并购进入资本市场企业5户;新三板累计挂牌企业10户(其中有3户企业主动摘牌);辽股交挂牌95户;报送省上市后备企业库11户;重点跟踪服务企业11户。
(3)2015年,我市成立了以投融资、基金运作,资本运营为核心业务的企业集团营口股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集团旗下子公司营口惠营中小企业持续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从2016年设立至今通过开展过桥贷款业务为营口地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累计超过32亿元,为中小企业节约倒贷成本近5000万元。2019年,基金受到省政府表彰,荣获省级制度创新奖。预计2020年可为中小企业提供倒贷支持30亿元。营口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已累计向营口地区企业投资1.1亿元,同时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近10亿元。在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制造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以及培育上市企业等方面作用明显。预计2020年可带动社会资本投资4-5亿元,实现引导放大8-10倍。基金将继续加大对上市后备力量、强势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力争实现通过3-5年的努力,推动3-5家营口地区企业在主板上市。
3.科技金融——完成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新设科技支行或科技银行业务部2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4家、科技保险公司或科技保险业务部1家。对科技企业的银行贷款余额年均增速不低于19%。
完成情况:
(1)我局积极推动科技金融发展,依托政务大数据技术开展金融创新,深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针对银企供需信息不对称、不透明、不完整以及资金、期限错配等客观问题,由“政府搭台、数据联线、银企唱戏”,结合实际创新性在自贸区营口片区(高新区)搭建了营口市“金小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线上精准对接、信用信息服务”为架构,既能为企业增信、融资,也能为银行服务、避险,更能为政府提供高含金量的信息参考,实现政、银、企的三方共赢。2020年末,可实现平台内融资额10亿元。
(2)2017年3月,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获批设立,同时,营口市第十五届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运行管理的意见》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与营口高新区深度融合,实施“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十三五”期间,在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成立创业风险投资机构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4家,保险公司8家,保险代理机构34家,担保公司3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科技融资租赁公司140家,科技金融服务机构28家,合计成立金融业态216家。极大的提升了自贸区营口片区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基础产业金融发展目标:
4.农业金融——对“三农”领域的银行贷款余额年均增速不低于19%,发挥好各类涉农金融机构的作用。
完成情况:“十三五”期间涉农贷款年均增速6.6%。一是加大银行在扶贫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入力度。联合市扶贫办进一步推动“政府增信”扶贫模式,2019年末,政府风险担保基金在保余额3300万元,比年初新增800万元,合作银行机构达3家。“十三五”末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放量,提高扶贫贷款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农信社改革全部任务,着力激发金融发展内生动力与活力;三是引进国开行、农发行资金,支持实体企业发展。通过营口银行、沿海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支持我市中小微和三农发展;四是推动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农博会”、“大集”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服务“三农”经济发展;五是通过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涉农信贷政策导向评估,指导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利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加机构资金实力,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农村产业链金融发展,降低涉农资金成本。
其他产业金融发展目标:
5.其他产业金融——结合我市互联网、汽保、乐器、旅游等特色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适时探索金融支持方式。
完成情况:先后出台《营口市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营口市支持金融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施方案》、《营口市金融创新奖励办法》,着力破解制约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东北最优营商环境,全力夯实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市基础,全面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推进旅游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创新,支持企业通过PPP模式参与政府旅游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支持成长性高的优势骨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鼓励我市大型旅游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旅游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推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向农(渔)家乐、农庄等倾斜;二是通过“金小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物流、汽保产业提供“一揽子”服务,以供应链金融手段,为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专门用于支付企业购买原料和出售产品过程中货款,减少企业在购买原材料和等待应收账款的资金成本,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金融动力。
(二)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市金融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绩,但近年来,利率市场化对金融机构带来的挑战、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然存在,我市的金融发展对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尚待进一步发掘,具体表现为:
1.金融业对实体经济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
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和经济新常态,我市金融业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金融机构数量多,但是多集中在银行和保险领域,金融业以传统信贷业务为主,存在同质化竞争,与产业升级、供应链整合、并购重组、海外投资、环保节能等新重点领域相关的金融产品稍显不足,以支持创新创业为目标的产业基金、天使投资等新金融组织发育还不够充分,金融人才相对缺乏;二是我市民营企业小而分散,缺少龙头企业,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落地难,且民营企业多轻资产,特别是涉农企业由于缺少农村土地确权、产权流转平台、活体抵押贷款等手段,亟需第三方公司担保,我市国有担保公司保证金不足,无法新增业务,我市亟需构建新的风险缓释和补偿机制;三是企业融资主渠道仍然是债权,资本市场发展相对缓慢,上市公司数量少,主板上市只有营口港和金辰机械两家,对产业带动作用不够。
2.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多元化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地方金融从业机构作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可以为经济发展增添活力,但由于信息不对称、风险防控手段及金融专业人才缺失、加之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增加,一些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将风险转嫁到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如我市国有三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合计8.3亿元,在保责任余额占同期全市行业总量的44%,成立以来累计担保额近300亿元,已代偿金额9.1亿元,虽然为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由于风控手段的缺失,带来了巨大的代偿压力使得担保公司无法继续发挥实效,亟需政府出资解决;二是由于之前对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的监管权责比较模糊,宽准入、轻监管,致使个别机构触碰风险底线,涉嫌非法金融活动。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成立金融委,2018年11月,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牌,强化了地方金融监管,各市受托清理整顿“7+4”地方金融从业机构,依法合规发挥金融服务效能。
3.区域金融的潜在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全国中小银行行风险隐患持续暴露。一是2019年11月,营口沿海银行出现集中取款事件,市委、市政府提前预警、果断处置,仅用3天时间平息事件;二是2020年3月,营口农商行、营口融生农商行、营口宏诚村镇银行分别收到银保监局罚单,市委市政府高度警觉,及时关注舆情导向,确保不引发涉众型金融风险。这些风险虽然都妥善处置,但区域金融风险防控的警钟必须长鸣,特别是“新冠疫情”在全世界大范围爆发,将拉长经济下行持续时间。我市的部分企业经营风险短期内有扩大趋势,实体经济的压力也会传导至金融领域,因此潜在的区域金融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十四五”规划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深化金融改革,强化金融监管,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四大任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强化金融监管。在金融业总量规模、金融对地方贡献、金融产业发展、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和金融服务手段及政府服务能力五个方面提升,力争金融业总体发展水平处于全省的前列。具体指标为:
1.金融业总量规模。“十四五”期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增速保持高于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2.地方贡献和重点项目保障。到2025年,金融业税收争取达到10亿元。“十四五”期间,基础设施建设及各类重大项目保障资金力争达到200亿元。
3.金融产业发展。银行业:至2025年,银行业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力争达到540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力争达到3700亿元,对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贷款余额年均增速不低于贷款增速。“十四五”期间,银行不良贷款率保持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证券与资本市场:到2025年,力争股份制企业达到600家,主板上市企业数量倍增,股权与债权融资均衡发展,融资结构不断优化,获得资本市场服务的企业占全市规上企业数的15%以上,全市上市公司总市值与GDP的比率达到20%。产业引导基金:到2025年,规模力争扩大至10亿元,引导和撬动各类产业基金投入我市产业升级和重大项目建设规模争取达到50亿元以上。保险业:到2025年,保费收入力争超过90亿元,保费收入增速达到8%。
4.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加强金融监管,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建立健全金融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维护金融稳定,不断完善金融稳定和风险处置机制,增强金融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5.金融服务手段及政府服务能力。不断对标发达地区,结合我市实际优化金融服务流程,从搭建“金小二”平台到“不动产银政直连”,不断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手段及政府服务能力,树立金融机构支持营口经济发展强大信心,打造放心金融,升级信用营口。
三、“十四五”规划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
坚持以稳定大局、压实责任、分类施策、守住底线的原则,平衡好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之间的关系,严格落实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维稳责任,依法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1.强化金融机构、地方金融从业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引导其一手抓服务实体经济,一手抓风险化解,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管理好但资金紧张的企业积极予以信贷支持;提高地方金融从业机构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风险准备、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担当、创新和风控。
2.强化地方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效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结合《辽宁省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条例》研究制定我市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3.强化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更多利用创新资本工具补充资本金,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制造业、民营企业中长期融资;稳妥化解局部性、结构性存量风险;建立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和地方政府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二)加快推进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1.激发金融体系内在活力。充分发挥我市现有100家持牌金融机构作用,结合实际引进更多适合产业发展的金融机构,推进产品服务创新,培育金融服务品牌,发展类型多样、优势互补、竞争有序、经营规范、充满活力的金融机构体系。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提升证券期货机构业务和服务水平。
2.推动法人机构做优做强。支持9家地方法人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风险管理和内控管理的能力、水平,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高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3.加快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力引进证券、租赁、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在营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积极组建地方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丰富本地金融业态,全面增强金融体系的服务功能。
(三)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发展质效
1.提升金融扶持经济发展战略效力。围绕“四基地一中心”建设,聚焦汽保、镁质材料、海蜇深加工三大产业,多措并举给予金融扶持;研究破解重大项目、大型企业开工建设、转型升级面临资金难题;逐步形成金融资源更加合理配置、融资渠道更加通畅、政府服务更加贴切的金融服务体系。保持全市信贷总量合理增长,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
2.强化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领域的金融供给,逐步形成多层次、低成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下沉服务重心、推动农商行、村镇银行积极发挥涉农主力军作用,积极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抵押担保方式创新,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引导保险公司在“三农”及进出口领域提高保障水平、增强保障能力;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运用期货工具实现保值避险;认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配置。
3.加强小微普惠金融服务。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鼓励政策性银行在营口地区以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发挥驻营大型商业银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普惠专营机构作用;支持营口银行、营口沿海银行改进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模式,创新保理、订单融资、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积极发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推动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增量扩面;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
4.加快恢复完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国有融资担保机构重建,实现在发展中解决矛盾与问题;依托省再担保体系,形成银行、担保公司和省担保集团风险分层,为实体企业增信;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或有条件的县区牵头,组织设立互助性会员制信保基金,对会员提供封闭式融资性担保服务;鼓励财政资金参与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源的支持和撬动作用。
5.深度参与自由贸易区建设。依托营口自贸区制度创新和打造“金融港”优势,形成金融产业聚集地,发挥集群效应;充分发挥区内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行业围绕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等方面创新金融产品;借鉴和复制上海、深圳等自贸区先进经验,探索构建与营口自贸区相适应的本外币账户体系,为符合条件的区内市场主体在跨境贸易、投融资及先行先试业务方面提供支付结算便利;扩展营口自贸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鼓励区内银行为境内企业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四)大力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星火计划”
1.深入推进企业股改上市工作。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储备,精细化打造我市拟上市企业“金种子”库,常年保持50家以上数量;动态化开展在库企业的信息采集,形成“企业需求清单”,开展上市培育和服务工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施多层次、多渠道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计划;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着产业链并购优质资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挥上市公司资源整合能力,兼并重组低效、困难企业,盘活存量资产。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为上市公司开展并购提供融资支持;建立容错免责制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2.全面开展直接融资倍增计划。依托于公开与私募两个市场,全力推动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不断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在推动企业多渠道IPO融资的同时,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功能,通过配股、增发、定增等多种方式募集资金,不断做大做强主业;引导新三板挂牌企业以定增方式,实现小额、快速融资;优化对企业募投项目落地服务,及时解决用地、用电、用水、环保容量等实际问题,引导企业将募投项目落在营口辖内。
3.支持本地上市公司裂变发展行动计划。对上市公司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全部申报省重点产业项目、省重点工程和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并优先推荐省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和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募投项目涉及的其他有关事项按全市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就高执行;结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选择产业契合度高、资本运作能力出色的上市公司为龙头,打造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形成上市公司与配套企业联动发展格局;支持上市公司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增加科研投入;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着产业链并购优质资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不断深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1.大力推广“金小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通过对政务大数据的归集结合智能算法实现银企线上撮合、信用信息服务、融资担保服务、股权融资服务、风险监测预警五大功能。企业需求与银行产品精准匹配,一站式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的问题;建立企业(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信息库,针对银行需求开展定制化产品服务,打造“智慧金融”实现银企精准对接、信贷精准投放。提升企业融资效率,提振发展信心,实现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互促共进、共生共荣。
2.大力提升股权引导基金作用。发挥营口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放大社会资本,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我市重点发展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股权投资。通过投贷(保)联动机制,推动“投资+信贷”、“投资+保证保险”等金融组合产品运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到2025年,规模力争扩大至10亿元,引导和撬动各类产业基金投入我市产业升级和重大项目建设规模争取达到 50亿元以上。
3.推动不动产登记部门和银行业务互联互通。深化政银合作,打造“不动产+金融”服务体系,实现银行与不动产数据、业务互联互通,抵押贷款线上查询、申请、授权,既方便企业有切实防范抵押物悬空等风险,提高实体企业融资效率,缩短贷款发放时间,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打造“放心金融”升级信用营口
1.完善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动态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金小二”平台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功能,严格落实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实现金融业数据指标信息共享,动态监测行业风险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及时预警处置;鼓励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降低中小微企业财务成本,对高负债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化解、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原则,科学制定企业债务风险处置方案。
2.持续清理整顿金融环境。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为正规的金融机构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强化与市场监管、公安、行政审批、金融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企业注册名称、经营范围等涉及金融的企业市场准入,对存量企业加大风险排查;严肃查处非法使用名称、违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发放贷款等行为;加强金融行业自律,规范竞争行为,引导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
3.深入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营口”为抓手,建立信用联动惩戒机制,推进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依托“金小二”平台不断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企业诚信纳税缴费情况给予信用贷款,提升企业诚信度;发挥政府资源作用与职能优势,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持续化解不良贷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切实净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
四、“十四五”规划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体系保障。由市金融发展局牵头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协调联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全过程跟踪、动态监测、定期检查和评估,健全规划信息公开机制,部门间信息共享制度,切实推进规划有序实施。
(二)政策保障落实落细。系统梳理现有金融政策,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所有政策落实落细,积极向上争取更大的政策倾斜,加大对我市金融发展的扶持力度,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金融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创新工作机制,着力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对事关全市金融发展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做到摸清底数、洞悉全局。
(四)金融人才培育与保护。不断完善“金融人才库”、金融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及“金融大讲堂活动”等建设;不断汇聚领军、高端、专业、技能等各类金融人才资源,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加大对金融企业及高管人员的保护力度,通过提供优质行政服务,提升其在营工作的幸福感,营造有利于金融产业发展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