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和草原局
各位媒体记者、主持人、社会各界关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由我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介绍一下我市在“十三五”期间造林绿化取得的成效 。
“十三五”时期,全市林业工作在营口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辽宁省林草局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上下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海韵林城 生态营口”战略目标,勇于攻坚克难,敢于开拓创新,造林绿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市依托国家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补贴造林、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等林业重点工程,大力开展国土绿化。五年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76万亩、森林抚育1.41万亩。组织开展“践行营口有礼,绿化从我做起”义务植树活动,推进国土绿化向纵深发展。五年累计参加各类义务植树700万人次,植树(含折算株树)600万株。2020年全社会造林7682亩,植树305万株。
2015年底,营口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16年2月,营口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国造林绿化模范市”。 2020年5月,营口市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继续保持“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下面,我介绍一下全市2021年造林绿化计划安排。
一是主要计划任务情况。全市2021年争取中央财政补贴造林任务3200亩(盖州2000亩,大石桥1100亩,鲅鱼圈区100亩),国家每亩造林补助285元。如果我市农民朋友计划在林地上栽树,想获得国家造林补助资金的,可以逐级申报。具体流程是:1.本人到所在县区乡镇林业站申报,乡镇林业站审核同意,报县(市)区林草部;2.县(市)区林草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林草局;3.市林草局审核同意报省林草局; 4.省林草局审核同意报国家林草局。申报时间一般是当年8月至10月开始计划申报,第二年下达计划,第二年造林。秋后由林草局部门检查验收,成活率达85%以合格兑现造林补助资金。谁造谁有,谁负责管护。
二是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工作。着力抓好中央财政补贴造林、沿海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加强村屯绿化美化,推进森林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义务植树100万株。
三是深入开展森林乡村建设。抓住国家植树造林重点向村屯绿化转移的契机,助推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目前,我市可绿化荒山已越来越少,造林绿化的重点已从山上向山下转移,农村空闲地已逐步成为造林绿化的主战场。今年国家将村屯绿化纳入中央财政补助造林范围,一亩地国家补助285元,大石桥市抓住了这一时机,争取到500亩村屯绿化任务,国家造林资金已下拨到市级财政。
四是大力提升造林绿化质量。加强造林绿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全力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坚持适地适树适种原则,造林苗木必须具备“两证一签”。加强种苗质量监管和检疫,推广使用良种壮苗,禁止挖天然大树异地造林。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严把设计关、整地关、栽植关、管护关、验收关。鼓励专业队造林,推广实用新技术。
植树造林工作,三分造,七分管,栽后及时浇水、防虫、防火。清明节将至,当前正值春季备耕生产的准备期,也是春季旅游的黄金期,更是春季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引发森林火灾的原因很多,火源是发生森林火灾的主导因素。火源按性质可分为自然火源和人为火源。在我市,自然火源引发森林火灾的不常见。绝大多数森林火灾都是人为用火不慎而引起,人为火源约占总火源的95%以上。人为火源又可分为生产性火源,如烧荒、烧木炭、开山崩石、计划烧除跑火等。非生产性火源如祭祀用火、农事用火、野炊、野外吸烟和人为纵火等。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普通群众,我们应该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不在防火期内、防火区内野外违规用火,具体说来就是:不在林地及林缘从事焚香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等祭祀用火;不烧荒、烧秸秆、烧地格子、烧果树病腐枝等农事用火;不在森林高火险期从事炼山造林、烧木炭、开山采石等生产性用火;不在林地内用明火驱赶野兽、吸烟、烧烤等人为用火,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只有自觉做到以上几点,才能从根本上避免人为引起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为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持续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用绿化家乡、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生态营口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