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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餐饮业外卖服务监督管理的建议》(137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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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业外卖服务监督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移动手机终端的普及,第三方交易平台不断推出网络订餐服务,这种新兴的互联网经营业态,便捷直观的网络订餐、送餐上门的消费方式给广大消费者提供餐饮消费便利的同时,尤其是疫情期间,随着堂食就餐的限制,网络餐饮也迎来了发展契机。但是随着网络餐饮的兴盛,也带来了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为规范网络订餐行为,保障广大公众网络订餐消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2018年省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2019年以来,网络餐饮都作为省食品安全建设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省、市食品安全建设年的工作要求,营口市全面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严把准入机制,强化信息公示

营口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工作,严格网络餐饮的准入制度。我们明确要求餐饮单位入网前,应向第三方平台提交《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三方平台应对餐饮单位进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查入网餐饮单位提交的相关资质证明,并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地址、经营项目、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等信息进行现场核实,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相关证照、资料真实有效。第三方平台应明确告知入网餐饮单位应承诺遵守的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禁止无证照、借用、冒用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餐饮单位入网。对前期未经资质审查的已入网餐饮单位,第三方平台应暂停其入网经营,待资质完善并通过审查后再允许其入网经营,对一直不办理合法资质的入网餐饮单位,第三方平台应对其做出强制下线处理。第三方平台应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等级、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画面清晰,容易辨识。鼓励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网站或第三方平台公布明厨亮灶照片或者实时视频,使消费者直观了解其食品加工操作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也开展不定期的检查活动,并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进行核查处理。

二、规范加工行为,强化送餐管理

我们以属地监管为原则,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对网络餐饮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工作。在对网络餐饮食品经营者的检查中,我们除了检查经营资质、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外,我们还对入网餐饮单位的索证索票情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送餐品种情况等进行严格的检查。同时对送餐人员应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明,送餐时间应严格控制在食品加工完成后 2 小时内的安全时限内送达,送餐容器和食品包装应清洁、密闭、完好,送餐设备应定期消毒,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确保送餐过程食品不受污染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鼓励在送餐容器的外包装上标示食品制作烹饪时间和安全食用时限,并提醒消费者收到后尽快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对销售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冰冻等特殊要求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保证食品安全的储运措施,或委托具备相应储运能力的企业进行储运。尤其是2019年底,我局学习大连市市场局的工作经验,指导“美团网”,开展了我市“网络餐饮 封签送达”工作,既实现了网络餐饮源头可溯,又实现了网络餐饮送餐环节的食品安全。2020年,“饿了么”平台也实现了“网络餐饮的封签送达”,至此,我市网络餐饮实现了封签送达的全覆盖,保证了我市网络餐饮的食品安全工作。

三、建立协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省市场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建立协作机制。第三方平台除应定期清理检查入网餐饮单位资质是否有效外,还要加强对本平台入网餐饮单位的管理,每季度要将本平台入网餐饮单位名单报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发现入网餐饮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餐饮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提供入网餐饮单位相关资料和交易数据,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属地第三方平台未对入网餐饮单位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2019年以来,省局对存在疑问和问题的餐饮单位名单发至各市局,截止到目前,根据省局提供的数据我市共约谈平台4家次,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860余人次,核查入网未公示许可的餐饮单位876家,经执法人员实地检查核实,补充上线165户,查无此户38户,下线102户,废业77家,取缔无证餐饮单位54户。

四、加强网络餐饮从业者的培训工作,提升网络餐饮从业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与知识

2021年是全省的“食品安全培训年”,为了做好培训工作,我们在制定今年的培训计划过程中,特意安排了2场网络餐饮从业者的培训活动。我们将要求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的管理者、部分网络餐饮从业者及部分“外卖小哥”参加培训,向他们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封签送达注意事项的培训,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从而提升我市网络餐饮的食品安全水平。

五、建立惩戒制度,推动社会共治

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线下监管入网餐饮单位的同时,要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对消费者投诉集中、诚信记录不良或者存在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采取调整搜索排名、暂时或永久停止提供平台服务、发布警示信息等措施。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在平台页面或者平台内交易经营者页面上公示经营者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再次感谢您对餐饮食品安全的关注。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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