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国资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滨城行”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国有企业: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营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滨城行”活动的通知》(营安委发〔2021〕5号)要求,市国资委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结合行业特点与工作实际,开展国资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滨城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国资系统统一开展,各企业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企业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效做到“两个维护”。各企业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等形式,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 将其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持续维护国资系统乃至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题活动。
各企业要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自纠自查活动,消除事故隐患,查补管理漏洞,要横到边、竖到底,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查出的隐患,定时间、定标准、定责任人进行彻底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企业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可在办公区域和企业大门口显要位置设置宣传咨询点,采取面对面解答、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月”主题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科普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咨询活动,接受广大市民群众的咨询。
(四)切实开展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针对职工安全素质现状,进行有针对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安全自救、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全员教育培训结束,对培训教育的效果要进行评估,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要注重以周边的事故典型,尤其是要以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故进行警示教育,通过这些警示教育片,给予广大职工群众以警示和启示。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各企业要按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同时,各企业要以“五进”工作为契机,持续加大安全普法工作力度,使《安全生产法》《网络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深入人心。
三、国资系统“安全生产滨城行”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滨城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一)三年行动“专题行”。各企业要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积极向各级主要媒体投稿,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益宣传“专题行”。各企业要利用本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媒体积极推送播放公益广告,广泛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学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基本知识、经济避险技能,促进安全生产和应急能力建设。
(三)安全生产“排查行”。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对各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的安全检查工作,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特别是供水、供气、交通运输、金融押运、旅游等企业要加强督促检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火灾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坚决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有关要求
(一)各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要精心组织、部署,开展、宣传“专题行”“排查行”等活动。
(二)各企业要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各企业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公共场所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各企业要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业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考评体系,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标准化评价。
(五)各企业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企业于6月5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见附表);6月份每周四上午11点前报送本周活动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12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滨城行”总结报告和统计表。上述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电子版通过0A系统发送。
附件:“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滨城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营口市国资委
2021年5月28日
(此页无正文)
营口市国资委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