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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公安局“六项举措”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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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全省公安机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公安机关矛盾纠纷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开发区公安局“六项举措”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一要做实、做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驻村)民警密切接触群众的工作优势,采取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校园、进企业以及“互联网+微信群”的方式,全面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应排尽排、应化尽化,力争“清仓见底”。专项行动期间,社区(驻村)民警、辅警走访入户率要达到30%以上,组织网格员、治保会等群防群治力量走访入户率要达到100%。对生活确实困难、需要帮助的人群,要协调政府部门及时落实帮扶措施,为其解决生活困难,从根源上解决矛盾隐患。

二要强化预警研判、落地核查制度。要充分依托矛盾纠纷排查研判系统和公安大数据等平台,建立完善矛盾纠纷预警研判机制,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进行比对碰撞,一经发现可疑信息,第一时间落地核查,跟进调处,有效处置。对可能引发重大案事件的风险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预警建议、公安提示,或报告党委、政府统筹应对,推动前端解决,实现超前预测、及时预警、有效预防。

三要提高能力水平、形成排查化解合力。要通过采取集中培训、比武练兵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派出所所长、民警、辅警等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有效促进能力素质整体提升。要以社区、村为最小作战单元,以社区(驻村)民警、辅警为核心,会同社区干部、网格员、治保主任、司法专干、律师等各方面力量,组成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专班,有针对性协调其它主管部门开展化解工作。同时,社区(驻村)民警每月要组织工作专班召开工作碰头会,通报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辖区群众代表召开恳谈会,收集本地区隐性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四要强化重点人员稳控、分级管理。对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要按照重点人口管理规定进行管控,落实动态管控措施,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对屡次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情绪激动有可能产生过激行为的要列为重点关注人员,通过物建特情耳目、信息员等方式,全面掌握关注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等状况,实行“一人一策一专班”的分级分类管控措施,严防发生重大案事件。

五要深化部门协调、联动工作。要依靠党委、政府,强化部门协作,主动与婚姻登记、物业管理、法院、卫健、司法等部门密切对接,加强对婚恋情感、家庭邻里、债务、医患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构建多元调解工作格局;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重点上访人员等重点人员和群体管控工作。各警种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优势,全面提供情报支撑、业务指导、信息推送,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精准高效发展。

六要完善督导检查、问责机制。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和问责机制,强化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责任意识。局党组将对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细致、不彻底,引发命案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的单位和个人,溯源彻查,追究责任;引发重大伤害案件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倒查追责;引发轻伤案件的,查明原因,进行追责;对工作滞后的派出所、警种,进行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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