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二、“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取得重大成就
全市1.4万余名城乡贫困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按上浮20%-30%的标准进行分类救助;4145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实名制安置3300名残疾人就业;全市676名55-59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度残疾人得到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提高至每月108元;1.44万名贫困残疾人得到生活补贴,1.42万名重度残疾人得到护理补贴;1490名残疾人享受托养服务;为6228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辅助器具2万余件,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685人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5%以上。
三、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残联工作安排,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和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为主线,推动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残疾人,推动残疾人事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为营口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四、主要目标
到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国家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
五、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
(二)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让残疾人过上更可持续更有尊严的生活;
(三)扎实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残疾人健康水平;
(四)着力提升残疾人综合素质,提高残疾人社会参与能力;
(五)全面推进法治和无障碍环境建设,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创新残疾人工作服务方式方法,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七)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