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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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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我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在耐驰尔新材料(营口)有限公司、营口嘉禾气体有限公司、营口三征新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检查组聚焦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等关键环节,对企业的管线阀门、储存设施、电气线缆、液位计和报警器、安全标识、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现场开展隐患排查,详细了解生产装置开车应急处置措施、新招录和转岗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等情况。

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第十五条: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等。在督导检查中发现耐驰尔新材料(营口)有限公司存在:1.液氯储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2.液氯缓冲罐安全阀未正常投用,安全阀缺少铅封等问题隐患。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市应急管理局现已责成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依法依规立即对耐驰尔新材料(营口)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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